亭湖区委巡察组向6家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情况
按照省委关于加强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的意见,2016年10月22日至11月21日,亭湖区委3个巡察组对6个单位党委(党组)进行了首轮巡察。巡察组紧扣“六项纪律”,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从严从实开展巡察工作。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各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研究提出处理意见。
近日,亭湖区委第一、第二、第三巡察组分别召开巡察便仓镇和区水利局、区教育局和南洋镇、大洋街道和区民政局情况反馈会。区委巡察组就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反馈。就下步巡察整改工作,区委巡察组要求被巡察单位党委(组)认真研究反馈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认真搞好整改工作,做到件件有落实,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被巡察单位纪(工)委、纪检组要聚焦中心任务,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整改落实,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对整改落实情况,要以适当形式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区委巡察组将适时组织开展对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
被巡察单位党委(组)负责人分别代表单位领导班子就接受巡察反馈意见、抓好整改落实作了表态发言。各被巡察单位都能诚恳接受,深刻反省,仔细“对帐”、认真“领帐”、精心“交帐”,举一反三,确保落实整改到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关于加强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的意见,严肃认真对待巡察反馈意见,切实用好巡察成果,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整改措施,做好各项工作。(孙益群)
近日,亭湖区委第一、第二、第三巡察组分别召开巡察便仓镇和区水利局、区教育局和南洋镇、大洋街道和区民政局情况反馈会。区委巡察组就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反馈。就下步巡察整改工作,区委巡察组要求被巡察单位党委(组)认真研究反馈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认真搞好整改工作,做到件件有落实,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被巡察单位纪(工)委、纪检组要聚焦中心任务,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整改落实,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对整改落实情况,要以适当形式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区委巡察组将适时组织开展对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
被巡察单位党委(组)负责人分别代表单位领导班子就接受巡察反馈意见、抓好整改落实作了表态发言。各被巡察单位都能诚恳接受,深刻反省,仔细“对帐”、认真“领帐”、精心“交帐”,举一反三,确保落实整改到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关于加强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的意见,严肃认真对待巡察反馈意见,切实用好巡察成果,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整改措施,做好各项工作。(孙益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