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健全监督制约机制 提高农村“三资”管理规范性
东台市针对少数村居“三资”管理较为混乱、村务公开不够透明、“三资”处置信访较多等问题,建立三项制度,提高农村“三资”管理规范性,取得了较好效果。2016年该市受理村级集体“三资”管理方面信访举报19件,同比下降54%;查处“三资”管理违纪问题16件,同比下降了36%。
一是建立村级测评质询制度。制定《关于在村居、社区干部中开展述职述廉、质询、评议工作的实施意见》,每年对村居干部勤政廉政及管理“三资”情况进行测评,2015年以来先后有36名村居干部因测评排名靠后受到组织处理或诫勉谈话。每半年组织镇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和村级纪检委员、党风廉政监督员、信访联络员对各镇村“三资”管理情况进行询问质询。
二是建立资产资源网络监管制度。出台《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交易工作的通知》,明确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交易程序及工作纪律。加强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市一级成立农村产权交易中心,14个镇分别建立产权交易服务站和集体资产管理电子信息库,对资产配置、使用、发包各环节实行网络化动态监管,做到实时监管、一目了然,防止小微工程人情发包、暗箱操作问题。截止2016年底,累计成交农村产权流转项目210个、总额7654万元。
三是建立农村干部廉洁履职长效制度。围绕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市纪委专门下发《关于建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指导各镇村普遍建立财务管理、村民议事、资产发包、廉洁自律等制度规定,要求各镇对村级“三资”管理情况每半年进行专门审计,审计结果向全体村民公示,并与村干部报酬挂钩。(张建国 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