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纪委出台实施《案件质量双月研习实施办法》为案件质量保驾护航
近日,滨海县纪委从“推进相互学习交流、提升整体办案水平、保障案件质量”为出发点,出台《滨海县纪检监察案件质量双月研习实施办法》。该办法对案件审结时效、案件质量研习范围及方式、质量评定等次、整改落实等方面作了明确要求,为进一步提高纪检人员纪检监察业务水平、保障和提高全县纪检监察案件质量、巩固和增强执纪效果奠定了基础。
3月6日,滨海县纪委根据办法要求,按照“查审结合、上下搭配、人员交叉”的原则,抽调了纪检监察室、案管室、基层工作室、东坎镇等12名纪检监察人员,开展了首次案件质量双月研习活动。本次活动分别对滨淮镇、五汛镇、农业园区等10个镇(区)共计20件案件,从事实、证据、定性、程序、手续等方面进行了系统性检查,并将阅卷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一列出,经小组讨论后确定案件质量等次。7日,滨海县纪委召开案件质量双月研习反馈会,对列出的问题清单向被检查单位逐一反馈,限期整改。
从此次案件质量双月研习开展的情况来看,达到了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