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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开展“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

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新区,市各有关部门:

《关于开展“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盐城市委办公室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313

 

 

 

 

 

 

关于开展“正风肃纪镇村行”

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纪委全会和市委七届二次全会精神,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着力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经研究,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行动, 现就开展好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富民兴市”目标定位,深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坚持“谁主管、谁牵头,谁管辖、谁整治”原则,以查纠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重点,切实解决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为打造“清风盐城”品牌、建设“强富美高”新盐城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目标。通过市县联动、条线互动、整体推进,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基层干部作风明显好转。着眼于提高纪律规矩意识,深入剖析查处的基层党员干部违纪案件,强化纪律教育,从严执纪问责,推动基层干部以更强担当、更实作风服务基层改革发展。

——强农惠农政策有效落实。通过运用大数据全面梳理排查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推动整改,堵塞制度漏洞,确保中央和省市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真正惠及群众、落到实处。

——农村“三资”管理更加规范。针对农村“三资”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完善信息化管理平台,推动管理工作向科技化、民主化转变,确保农村“三资”底数清、情况明,源头防范违规用权。

——群众满意度实现新的提升。坚持从群众感受中发现问题、从群众关切中找准工作着力点,排查起底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查处曝光典型案件,健全完善制度规定,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二、重点任务

(一)镇村干部作风方面。重点查纠履行职责上存在的规矩意识淡薄,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假公济私、优亲厚友等问题;工作作风上存在的群众观念淡薄,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不敢担当、回避矛盾,服务群众生冷硬推、吃拿卡要、“雁过拔毛”等问题;廉洁自律上存在的工作日午间饮酒、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搞封建迷信、参与赌博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纪委机关、市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城南新区

(二)扶贫资金使用方面。重点查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贪污挪用精准扶贫帮扶资金、重点片区关键工程项目建设补助资金、经济薄弱村发展集体经济补助资金、扶贫小额贷款贴息奖励资金、省扶贫开发“五方挂钩”对口支援资金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委农办(扶贫办)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各县(市、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新区

(三)惠农政策落实方面。重点查纠骗取套取、截留私分、挤占挪用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托底救助、尊老金、孤儿(困境儿童)补助、残疾人生活补贴、种粮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农村危房改造、秸秆还田、农村改厕、农村环境整治、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中大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农村河道整治工程等各类惠农资金问题。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委农办(扶贫办)、市农委、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市海洋渔业局、市卫计委、市水利局等

责任单位:市审计局、市残联,各县(市、区),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新区

(四)农村“三资”管理方面。重点查纠在处置集体资产资源过程中存在的权力寻租、暗箱操作,签订虚假合同、口头合同,违规处置、恶意侵占,收取回扣、捞取好处等问题;管理集体资金过程中存在的公款私存、设立“小金库”,坐支现金、白条入账,贪污侵占、截留挪用集体收入;违规增加村集体负担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委农办(扶贫办)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各县(市、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新区

三、方法步骤

专项行动时间从20173201712止,分三个阶段进行。各县(市、区)、镇(街道)确定12重点整治镇(街道)、村(居),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一)全面排查问题阶段(2017430日前

  1会议动员、全面部署。市各牵头部门、各县(市、区)要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工作方案,列出任务清单,层层部署落实。动员部署要320前完成。实行市、县、镇三级党委领导挂钩联系制度,每位市委常委挂钩联1个县(市、区),每位县(市、区)委常委挂钩联12镇(街道),每位镇(街道)党委委员挂钩联系12个村(居)。

2强化教育、统一认识。各县(市、区)要结合镇村“远程教育固定学习日”,加强对镇村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组织开展“讲政治、守纪律、强担当”专题培训,切实做到教育培训“全覆盖”。组织实施镇村干部“党纪党规应知应会”知识考试,市、县纪委要组织随机抽考,镇级干部抽考比例不低于20%,村级干部抽考比例不低于30%

3排查问题、对照认领。市各牵头部门、各县(市、区)要建立问题清单制度,注重运用大数据资源,通过信访举报、网络舆情、巡察审计等渠道2013年以来的镇村各类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各镇村对市县排查出的问题,主动对照认领,并结合自查梳理出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确保问题一个不漏。

4集中公示、接受监督。各镇村要在4月底前将问题清单,通过镇村公示栏、电子屏、门户网站等进行集中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集中整治问题阶段(20171031日前

1对照问题、自我整改。各镇村要认真对照问题清单,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列出清单,落实责任,逐项抓好整改。

2分类处置、集中整改。以县为单位,对问题进行分类处置,属于违反政策规定,但不构成违纪的,给予批评教育;构成违纪的,依照规定给予纪律处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多方联动、强化督查。各县(市、区)要制定督查方案,组织联合督查、跟踪检查,检查情况及时报市各牵头部门。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组织专项检查,检查情况及时报市纪委。市纪委要梳理一批重点问题线索,实行挂牌督办,一季度督办一次。各县(市、区)要明确一批县级挂牌督办件,一月督办一次。对挂牌督办件,实行整改销号制,整改一件、销号一件。

4社会评议、综合评估。职能部门评估,市各有关部门要采取百分制评分模式,制作评估表格,对各县(市、区)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专项评估。组织第三方评估,委托相关机构开展现场调查和群众满意度测评,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对部门评估达不到90分、第三方评估结果较差的,责成相关地区继续组织专项行动,时间服从质量,直至达标为止。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71231前)

1建立健全制度规范。针对发现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建章立制,对不合时宜的制度及时修订或废止,对行之有效的制度坚持和完善,从源头上防范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发生。市委农办要巩固工作成果,编印制度汇编,强化制度执行。

2完善管理信息平台。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升级完善“三资”管理信息平台,及时登记录入、动态跟踪管理,切实做到“三资”底数清、情况明,平台专人管、专人查,确保权力阳光透明运行。

3构建监管长效机制。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健全长效机制,形成定期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推动规范管理的工作格局。财政、审计等部门每年都要选择一批项目开展财务检查和审计,年度随机检查、审计面不小于10%

四、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市各牵头部门、各县(市、区)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管辖、谁整治”的原则,认真组织、精心谋划,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努力形成纵向联动、横向互动,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建立述责报告制度,各镇(街道)、村(居)每季度向上一级党委述责一次,报告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市纪委要切实履行牵头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和问责追究,保障专项行动顺利实施。

二是强化监督,从严问责。要严格执行“一月一报告、一季一通报和半年一总结”的“三个一”工作机制,强化督查督办。要科学运用“四种形态”,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活动推进不力的或在活动期间继续发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不仅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以强有力的问责保障专项行动有效推进。

三是强化曝光,形成震慑。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运用报刊、电视台、微信、微博等媒体,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活动推进不力的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真正起到通报一批、警示一批、震慑一批的效果。同时,对开展专项行动效果明显的单位,要广泛宣传报道,树立先进典型,传递正面能量,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