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尴尬”中汲取教训
前段时间,我从县人社局借调到了县纪委,分在纪检监察室工作。“纪检监察工作专业性很强,在新的工作岗位上,一定要勤学、善思、多做。”到单位的第一天,县纪委领导就语重心长地给我们几个“新兵”上课。
很快,我就开始参与纪律审查工作,接触的第一个案子是群众举报某局领导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乱发津补贴的问题。我跟随调查组查阅梳理该单位账目后,需要和该单位相关人员谈话,制作谈话笔录。询问当事人的时候,纪检监察室郑主任让我负责记录谈话内容。由于第一次制作谈话笔录,当事人说话语速特别快,并且语无伦次、没有条理,再加上我是外地人,有些方言听不懂,我努力边听边记,但还是跟不上。由于紧张,我突然感觉大脑一片空白,手也不听使唤,不知道该如何记下去。郑主任看出了我的窘迫,特意把当事人的话拣其扼要向我慢慢重复了一遍,我才断断续续把笔录做完。正是这样一次“尴尬”经历,让我陷入了沉思:常言道,隔行如隔山,虽然自己有一定的工作经验,但在纪检监察工作的战线上,我还是一个“菜鸟”,同时也让我切身感受到了纪律审查的严肃性。
随着接触案件数量的增加,原本自认为已初步掌握了执纪审查工作流程和业务,但又一次“尴尬”教训给了我当头一棒。
一次谈话结束后,我将制作好的谈话笔录交给郑主任,郑主任一下就看到这份笔录存在一个很严重的错误!原来,由于我马虎大意,把“私车公养”弄成了“公车私养”,导致表达的意思截然相反,严重影响了这份笔录的准确性。后来,我们及时将错误之处修改过来,并要求被谈话人在修改的地方按上手印。事后郑主任对我说:“谈话记录必须做到严谨、细致,真实原本的反映,不能根据自己的理解来叙述,更不能延伸。有时候,一字之差,所表达的意思完全不一样……”
几次做谈话笔录的“尴尬”教训,让我对纪检监察工作有了全新的认识:认真、细致、严谨、准确的纪检监察工作精神就是从这细小的一个标点符号、一个字、一个数据中体现出来的。一些看似小节的地方,实则体现了纪律审查的规范性、严肃性和权威性。一件案件办下来,要对当事人负责,要对组织负责,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所以容不得半点马虎,不能有一丝一毫懈怠。在今后的工作中,必须加倍认真负责,树立纪检监察工作无小事的意识,从细微之处着眼,做一事专一事,做一事成一事,不可一事不认真,不可一时不认真。
(曹代峰 作者单位:陕西省太白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