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510”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
盐纪发〔2017〕10号
中共盐城市纪委 盐城市监察局
关于开展“510”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纪检组(纪委)、监察室,省属驻盐各单位纪委(纪检组)、监察室,市纪委、监察局各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
为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有关要求,决定围绕“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主题,在全市开展“510”警示教育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为主题,扎实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着力营造不敢腐、不想腐的浓烈氛围,为“清风盐城”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总体安排和主要内容
“510”警示教育活动,从4月底起至5月底结束,实行市县联动。活动在市纪委常委会的领导下,统一有序开展。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具体负责本地、本部门“510”警示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重点安排以下内容:
1、召开“510”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5月10日左右,召开全市领导干部“510”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各县(市、区)设分会场。会上通报警示案例、播放警示教育专题片。活动期间各地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集中开展多种形式的“510”警示教育活动。
2、开展“忏悔警示”专题教育。编印下发忏悔警示录,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带头开展专题学习并进行讨论。县处级单位讨论记录由党委(党组)书记审签具名后报送市纪委。
3、开展警示电教月活动。将5月份作为全市“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警示电教月,各地各部门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观看《永远在路上》、《群众利益岂能侵害》等警示教育片及近年来我市各地各部门创作的优秀廉政题材电影《打开天窗说亮话》等,引导各级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线。
4、开展自我“党性体检”活动。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各地各部门要利用廉政党课、专题培训、知识测试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教育,并组织党员干部对照党章党规,对照先进典型,反思身边案例,把自己摆进去,进行一次深刻的自我“党性体检”。结合“党性体检”活动,在全市组织开展“我为‘清风盐城’建设添风采”征文。
5、开展反腐倡廉实景警示教育活动。各地各部门要通过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市尚德昭廉教育馆、盐城廉政文化公园、盐城监狱、市看守所等警示教育基地,旁听法院典型案件庭审等,让党员干部以身临其境的感受接受教育,并通过观后座谈讨论交流等方式,深化教育效果。
三、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510”警示教育活动,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载体,必须长期坚持,常抓不懈。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要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领导干部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狠抓任务落实,推动活动不断深入。
2、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各地各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统筹谋划,周密部署,确保活动有序推进。同时,要结合自身实际,分层分类,丰富完善活动内容和形式,创造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确保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各地各部门活动安排情况,请于4月底报市纪委宣传部(电子邮箱:ycjwxjs@126.com)。
3、强化督查,确保实效。“
中共盐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盐城市监察局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