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廉政要闻

五一到了!党员干部如何过一个“风清气正”的节日?


“五一”端午将至,节假日反腐再次成为各界热议的话题。

1

在我国这样一个有着人情传统的国家,不仅有行贿者打着“人情往来”旗号,利用节假日花样百出地送礼,党员领导干部因收礼受贿被查处的案例也有不少。针对这一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就曾指出:“要坚决刹住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过一个风清气正的节日。”

那么,作为党员干部,面对节假日腐败,如何自处?人民论坛网为您解析。

 (一)警醒之心不可无:节假日要做到“十严禁”

2

“叮咚!您的五一假期‘安全’提醒已经送达,请注意查收。”浙江嘉善纪委通过列举以往五一端午期间发生的多个案例,给广大党员干部上了一次内容充实的纪律情景课。

这是全国各地在节前早打招呼早提醒的一个缩影。宁夏、海南、重庆、黑龙江……各地先后下发通知,利用各种方式对党员干部进行提醒。

3

“重申纪律规矩,给我们心头上了把廉洁锁,对我们既是提醒,更是保护。”不少党员干部这样说。

“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中央纪委七次全会提出明确要求,“作风建设必须常抓不懈,要紧盯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潜入地下公款吃喝等老问题”,“要密切关注新动向,不断采取新招数,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五一前夕,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严明纪律,严防“四风”反弹回潮。

(二)侥幸心理不可有:“朝阳群众”监督忙

作风好不好,群众最知道。几天前,中纪委官方网站开设了“五一端午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

4

“手机拍拍照就上网,想在农家乐搞隐秘吃喝也搞不成了。”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纪委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新变种,通过“城厢纪委随手拍”微信二维码举报方式,发动群众积极举报,严防节日期间“四风”反弹。

“现在举报真方便,只要一部手机在手,几秒钟就能将举报材料提交到市纪委举报平台。”家住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的李明说。

人民群众是腐败的最大受害者,也是反腐败的生力军。落实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支持参与。群众对“四风”问题深恶痛绝,通过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参与反腐、进行监督举报。据了解,自从2015年以来,各省市被查干部中至少有6成是来自于群众举报,而群众的信访数量还一直在上升。对此,中纪委相关负责人也曾经指出,反腐需要朝阳群众。

除了依靠群众开门搞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纷纷行动起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大数据”等现代科技手段发现问题线索,将驰而不息纠“四风”的防线进一步向前推进。

5

福建、江西、山东、重庆等多地在节前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检查

(三)典型案例请牢记:切莫“失足”悔断肠

4月24日中午,中央纪委公布3月份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数据,3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省部级干部被处分。

4月25日下午,中央纪委公开曝光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一共有11名干部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4月26日上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开通监督举报曝光专区,欢迎举报五一端午期间公款吃喝旅游收送节礼等违规违纪问题。

4月26日下午,中央纪委对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包括公款出国、收受礼金、公款旅游、公款宴请、操办婚宴、接受宴请、超标准公务接待。

……

不遮丑、不护短、始终坚持公开曝光,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的有效做法。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每逢重要节点,都坚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如果说廉洁提醒是为了让党员干部在心中自觉划出一道纪律防线,那么密集的通报曝光则释放出露头就打、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今年已有4名省部级干部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处分,中央纪委节前通报曝光的7起问题,再次警示人们纪律之外没有‘世外桃源’”,北京市西城区的一名干部感叹道。

“因一次在机关食堂‘饮用两瓶15年陈酿酒’的超标准接待,一位镇党委副书记被党内警告。因一顿饭挨了板子,真是得不偿失。”江西宜春一位街道干部有感而发。

一个个典型案例就是一面面镜子,既照出了心存侥幸酿成的苦果,也促使党员干部在思想上警醒起来,在行为上自觉起来。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4月25日,中央纪委在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进一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紧盯节日假期,守住节点、寸步不让,发现违纪行为要严查快处,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链接阅读:

对于“四风”问题,党的纪律有哪些惩处性规定?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四条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不登记交公,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十八条挥霍浪费公共财产,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用公款旅游或者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二)违反规定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的;(三)购买、更换超过规定标准的小轿车或者对所乘坐的小轿车进行豪华装修的;(四)有其他挥霍浪费公共财产行为的。

第八十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八十一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第八十二条有其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六十二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参加赌博屡教屡犯,或者赌资较大,或者在工作时间赌博,或者在国(境)外赌博的,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党员领导干部参加赌博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故意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或者其他方便条件,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资料来源|中纪委监察部网站、新华社、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央视网、人民网、中国网

整理|人民论坛记者赵益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