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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崇义县公务消费采用“阳光账单”

 
江西省崇义县公务消费采用“阳光账单”


  本报讯 (骆晓军 记者 戴 南)“花纳税人的钱不是件随意的事,这些钱要花得明白,花在该花的地方,公务卡的推行使我县的公务性消费更加阳光。”谈起公务卡制度改革,江西省崇义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胡晓平充满信心。崇义县去年7月实行公务卡制度改革,得到了该县干部职工的全力支持和拥护。

  崇义县为使公务消费更加透明、规范,成立公务卡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织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税务、银行等单位负责人协调指导公务消费改革工作。随即制定出《崇义县行政事业单位推行公务卡制度实施方案》《崇义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卡管理实施办法》等配套制度,要求国家工作人员公务消费主要支出项目应使用银行卡消费,并须凭商业网点提供的机打发票方能报账(资金特别巨大需要转账的除外)。“消费机打票这一‘阳光账单’能准确记录单位人员公务消费的时间、地点、金额及商户名称等多项信息。应该刷卡而不刷卡的一律视为私人消费。机打发票与公务卡管理系统结合使用,可实现对公务支出刷卡交易和还款信息出现的不合理现象实施有效监控,从源头上防止公务消费领域虚开发票、以少报多等腐败现象的发生。”该县财政局局长汤明东告诉记者。

  在此基础上,该县建立银联刷卡信息与财政“金财工程”信息的无缝链接,保证信息实时反映、资金及时清算和动态监控,确保公务卡交易信息传送及时、方便和准确。为改善公务卡用卡环境,代理银行努力提高公务支出集中领域和特约商户普及率,加大POS机具的布放力度。据统计,该县各家代理银行在全县各商家已安装POS机近200台。代理银行、软件开发公司也给予大力配合和支持,做好公务卡相关服务和技术支持工作。

  据统计,公务卡消费制度在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推广半年来,该县公务卡消费达556次,消费、报销金额168万余元,比近年同期平均公务消费金额下降10%,未发现一起虚开发票、违规公务消费行为。 来源: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