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推进预防腐败为跨越发展扬帆护航
湖北省推进预防腐败为跨越发展扬帆护航
新年伊始,湖北省纪委九届七次全会上交出一张张靓丽的“成绩单”,其中,预防腐败工作精彩纷呈。
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快建设,源头治腐“十个全覆盖”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预警和防控新规陆续出台,社会综合监管和舆情监督力量提升,民情收集和举报诉求多渠道表达,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被查处。这些成绩的取得让老百姓看到了未来反腐道路的曙光,调动了人民群众参与反腐倡廉的积极性。
省委书记李鸿忠在这次全会上掷地有声:要始终坚持反腐倡廉与改革发展“力度统一论”,做到改革发展的力度有多大,反腐倡廉的力度就有多大;改革发展延伸到哪里,反腐倡廉就跟进到哪里!这足以蕴含着这样的想像:社会防腐、反腐和治腐正在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反腐倡廉值得期待。
机构专设——预防职能明确
2010年元月,按照中央纪委和省委、省政府反腐倡廉工作部署,湖北省预防腐败局正式成立,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兼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马馼亲自揭牌,省纪委、省监察厅内设预防腐败室,这标志着全省预防腐败有了专门机构,防腐工作迈入了新的阶段。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预防腐败工作,省纪委坚持一手抓惩治腐败,严查腐败分子;一手抓预防腐败,全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在组织领导上,创新预防腐败管理机制,强化各责任主体的责任意识,整合预防腐败的力量,调动公众参与预防腐败的积极性。在方法上,既全面开展工作,又把握预防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抓住源头性、根本性和基础性问题,综合治理,形成点线面结合的整体推进态势。
2010年,全省坚持以构建具有湖北特色的惩防体系为主线,以推进“十个全覆盖”和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为重点,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自身建设为保障,预防腐败工作以更大力度向前推进。
构建体系——不留反腐“盲区”
构建具有湖北特色的惩防体系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保障湖北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举措。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加强对体系建设的领导,并作为 “一把手”工程来抓。
全省以“六个层次”加快构建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在省级层面不断丰富体系建设内容,实现点上突破、线上延伸、面上拓展;在各地各部门层面,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科学设定体系建设的基本构架和具体内容,坚持多管齐下、多措并举抓推进。
科学分工抓部署:制定加快推进体系建设的工作安排及责任分工,明确牵头和配合单位,落实工作责任。分别向省直惩防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发出通知,将惩防体系建设任务分解到位,明确要求。
创新方法抓推进:按照2012年建成惩防体系基本框架进程要求,推行标准化管理,细化措施、整合力量,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整体推进机制。
强化落实抓保障:落实部省合作共建制度、地方和部门负责人就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向上一级纪委全会报告制度、纪检监察机关区域协作配合制度和对纪检监察机关实行绩效考核评估制度等四项保障制度,确保体系建设任务全面完成。
改进方式抓检查:组织17个市州对推进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交叉检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推动工作。同时,加快构建指标评价体系,在省社科院成立反腐倡廉建设形势评价中心。
体系建设任务紧迫,时不我待。2011年,全面完成惩防体系六个层次的制度建设任务,出台十大领域指导意见和移民资金监管、开发区建设及乡镇党委书记岗位等腐败预警防控办法,建立腐败迹象信息收集、分析、预警、整改等方面的制度,不断健全预警防控的制度体系。这些招招据实预防制度的完善和执行,实现“无盲区”监督为期不远。
“十个覆盖”——彰显防腐合力
为形成预防腐败工作整体推进态势,更好地保障和服务湖北经济跨越式发展。在大量调研的基础上,省纪委提出推进“十个全覆盖”深化治本抓源头的新思路:以建成具有湖北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为目标,以源头治腐‘十个全覆盖’为重点,推进制度建设和创新,围绕 ‘制权、管钱、用人’等重点环节,把源头治腐工作捆在一起抓,发挥预防腐败的整体功效。
去年3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2010年推进“十个全覆盖”深化治本抓源头工作安排及责任分工意见》,“十个全覆盖” 被列为全省2010年反腐倡廉建设重点工作之一。
纲举目张。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明确 “三步走”的工作安排:第一步, 2010年省市县基本实现“十个全覆盖”;第二步,2011年建立健全“十个全覆盖”标准化管理体系,提高覆盖质量;第三步, 2012年形成“十个全覆盖”长效机制。
经过一年实践,推进“十个全覆盖”硕果累累。
截止去年12月,以规范公共权力运行公开透明为目标,扩大全省政务、厂务、村务、公共企事业单位事务和基层党务公开面,全省建立各级政务公开示范点1773个。建立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职代会和厂务公开制度的建制率、事业单位职代会和厂务公开建制率均大幅度提高。全省绝大多数村建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村务公开率达到90%以上。推动廉政文化“六进”,扩大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建设,命名47个廉政文化创建示范点单位。
以加强财政性资金综合监管为目标,省市县三级一级预算单位全部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一般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外资金绝大部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以规范村级资产资金资源“三资”管理为目标,90%以上的村完成“三资”清理并施行委托代管、乡镇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农村“三资”清理和监管代理电算化管理全面推开。
以规范市场秩序为目标,加强省市县三级“五统一”招标投标综合监管机制改革,加快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电子化招投标管理系统建设,推行网上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和网上监管。15个市州、50个县市建立招投标综合监管机构,建立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83个、专家库77个、招投标管理制度100多项,基本实现工程、货物、服务类招投标项目进场交易。
以便民利民为目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省直38个部门、98%的市县建立了行政服务中心,95%的乡镇建立了便民服务厅,90%的村建立了便民服务室,省市县乡村五级行政服务网络体系基本形成。开发完成省级电子政务应用系统80个。企业登记和年检事项在全国率先实行了由“一站式”办理到“一网式”办理的跨越。
以提高效能为目标,省级电子监察系统覆盖面进一步拓展。11个市(州)、66个县(市、区)建成电子监察系统,其中9个市(州)、52个县(市、区)与省电子监察系统实现三级互联互通对接,部门工作和办事效率大大提高。
“喝第一口汤味道鲜美。”这是推进“十个全覆盖”尝到的甜头。今年,省纪委、监察厅、预防腐败局已制定深化工作意见、具体安排及责任分工,强化考评,推动工作深入。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满怀信心地说:“十个全覆盖”全部实现后,我省发展环境将进一步优化,干部作风将进一步改善,源头治腐将更加扎实,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效果将更加满意。
防控风险——规范权力运行
当前,湖北正处于跨越发展关键时期,建设项目多,资金投入多,如果监督不严,容易形成腐败风险,尤其是行政审批权、资源配置权、行政执法权、干部任用权等重要领域、岗位和关键环节。防患于未然,加强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显得尤为重要。去年,全省自上而下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积极构建“点、线、面”相结合的岗位风险教育、排查、预警、化解机制,让广大干部知“危险”、 查“风险”、不“冒险”、求“保险”。
在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中,把重心锁定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三个层面上,坚持把关心、爱护干部作为立足点,对重点领域、岗位和关键环节实行风险预警防控,从根本上遏制权力寻租。工作从四个方面展开:一是围绕武汉“8+1”城市圈和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发展战略,制定“六个层次”风险预警制度框架;二是以发展改革、财政、土地、交通、水利、司法、组织等15个重要行业和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等重要系统的廉政风险预警防控为重点,出台防控意见和配套办法;三是加强对重点岗位权力运行的监督,落实省纪委、省组织部印发的《县委书记岗位风险预警防控办法》和《村党支部书记岗位风险防控办法》等制度。四是扎实推进省政府和监察部合作共建廉政风险防控项目实施。
为有效防控风险,提高制度执行力,省纪委在全省围绕选人用人、公务用车、政府采购、工程招标、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国库集中收付、津贴发放、出国(境)考察、资金管理等十个方面开展制度执行情况督查整改活动。同时,组织开展地方性法规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对正在起草的法规制度从源头上进行“把关”,对已经出台的制度从运行上进行“体检”,对有漏洞缺陷的制度“动手术”,为风险防控提供制度保障。
2010年,省纪委对廉政风险预警防控进行多次调研,形成专题报告14个,起草和制定风险防控制度23个, 11项制度已印发实施。其中,国土领域“1+3”、国有企业“1+5”和高等院校“1+6”等防控意见和配套办法得到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和国土资源部的充分肯定。
今年,全省将加快出台10个重点领域和宣传文化系统、政府驻外机构等风险预警防控指导意见以及移民资金、水利建设资金、援疆项目资金监管、开发区建设、乡镇党委书记岗位等廉政风险防控预警办法。加强对腐败迹象管理,建立腐败迹象信息收集、分析、预警、整改等方面的制度。开发腐败预警防控电子管理系统,发挥网络监督优势,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的科技含量。
监督“给力”——保障群众利益
现实生活中,有的党政机关不按组织原则处理党政事务,少数部门和单位流行“潜规则”, 有的领导干部不受约束搞“一言堂”,还有一些领导干部不廉洁习以为常。这提醒我们,监督无止境,不能留死角和空白点,更不能有禁区。
按照全省反腐倡廉工作安排,省纪委、监察厅、预防腐败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规范权力运行,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实现对权力的全程监督。
服务大局强监督:加强对中央和省委各项惠民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明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制定印发了《关于发挥纪检监察职能,推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意见》和《关于发挥纪检监察职能,加快推动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意见》,积极构建领导抓“点”、部门管“线”、检查组覆盖“面”的监督检查体系,组织对全省扩内需和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全方位检查,严查工程领域违纪违法案件,得到中央检查组的充分肯定。
维护民利解难题:全面推行党政机关公务接待费限额管理制度,党政领导干部出国(境)人次下降;在市县级机关推行公车标识制度;开展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网络公示试点。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资金和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专项清理,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向社会公开曝光典型案件。对8个市州及所属61个县(市、区)开展巡视,对869名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发现和纠正了一批违纪违规问题。
完善制度促规范:认真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谈话和诫勉、询问和质询、罢免或撤换等党内监督制度;加强对“三重一大”为重点的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工程建设、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市场体系建设和信息公开、诚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重大事项定期不定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纪律保障机制;加强对公务消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落实党校学员来访接待、用餐公示、廉洁承诺等 “七项制度”;加强审计监督,探索完善党政负责人“同步审计”相关制度;建立预防腐败信息系统和信息共享机制,发挥舆论监督和特约监察员作用,加强网络舆情监测。
“领导干部要敢于监督、乐于接受监督,做到干净做事、廉洁从政。这是各级领导干部挺起腰杆、敢抓敢管的底气,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担当起带领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任职资格’。”李鸿忠同志语重心长地告诫全省党员领导干部。
荆楚春潮涌,风正好扬帆。
湖北省正围绕经济跨越式发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畅通政令、防控风险、凝聚人心、惩贪治腐、纠风惠民、正本清源等清廉工程,为广大干部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良好环境,为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提供有力保证,从源头上筑牢拒腐防变长城。 (据湖北省纪委、监察厅、预防腐败局信息)
来源:国家预防腐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