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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探索实行党政主要领导履职联审制度

上虞:探索实行党政主要领导履职联审制度
骆玉兴 


  浙江省上虞市近年来探索实行了党政“一把手”履职联审制度,整合纪检、组织、审计等监督力量,联动实施勤政廉政检查、干部选拔任用检查、经济责任审计。
  合理界定联审内容。重点对联审对象勤政廉政、干部选拔任用、经济责任履行三个方面内容进行检查、审计。同时,结合实际,分别将上述三个方面内容细化分解为多个具体审计检查点,确保联审工作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科学确定联审方法。在明确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市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主要联审对象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实施三式联审,即在同一单位任职达到一定时间的,开展届中履职联审;对平时信访举报较多、干部群众反映较大的,开展重点履职联审;市委、市政府有明确要求的,开展即时履职联审。
  准确把握联审程序。抓联审前准备和公示。组建联审工作组,出台方案,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监督。抓联审中情况收集和分析。了解掌握联审对象勤政廉政、干部选拔任用及履行经济责任等情况,汇总分析,形成联审报告初稿。抓联审后反馈和通报。召开会议,向联审对象及其所在单位反馈联审情况,联审报告上报市委、市政府,视情况向干部群众通报。
  建立运用联审机制。一是组织领导机制。成立纪委书记、组织部长任组长的履职联审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二是督查整改机制。通过回访、函询等方式,跟踪督查联审整改情况。三是结果运用机制。把联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干部考评、选任、奖惩的重要依据。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