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大力推行依法行政建设
河北省大力推行依法行政建设
近日,河北省先后出台了《河北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河北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河北省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定》、《关于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指导意见》四个文件,着力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化、规范化、正规化建设。
一、推行行政考核与干部升任职相挂钩。《河北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情况与个人政绩、职务升迁挂钩,对拟任地方政府及其部门领导职务的干部,进行法规知识考试和依法行政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调整;将依法行政考核指标纳入地方各级政府工作目标和绩效考核评价体系,考核结果作为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综合考察评价的重要内容;建立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审查四位一体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将法律知识列入公务员录用考试内容,定期组织行政执法和政府法制工作的公务人员的法规知识考核。
二、明确行政执法过错追究。《河北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明确7种过错追究行为,对超越和滥用职权的,违法法定程序的,适用法律、法规、规章错误的,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的,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法律规定其他行为的,严肃责任追究。由有关部门成立督导督查组,建立常态化监管体系,严肃整顿行政执法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三、严格规范性文件时效期。《河北省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定》,严格限定省各级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有效期,规定规范性文件最长时效5年,标注“暂行”、“试行”的最长时效2年,期满自行失效;明确未登记、编号、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临时机构制发的规定性文件,未经有关部门进行社会风险评估的规范性文件,均属无效文件,公民或组织可拒绝执行此类文件的行政执法行为。
四、推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关于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指导意见》将自由裁量权的行政处罚、强制、征收等行政行为,划分3个裁量阶次,规定同类行政许可事项,使用同标准的许可条件、程序和时限,并于4月30日前,制定出台了《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权的使用。 (据河北省纪委信息)
二、明确行政执法过错追究。《河北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明确7种过错追究行为,对超越和滥用职权的,违法法定程序的,适用法律、法规、规章错误的,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的,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法律规定其他行为的,严肃责任追究。由有关部门成立督导督查组,建立常态化监管体系,严肃整顿行政执法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三、严格规范性文件时效期。《河北省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定》,严格限定省各级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有效期,规定规范性文件最长时效5年,标注“暂行”、“试行”的最长时效2年,期满自行失效;明确未登记、编号、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临时机构制发的规定性文件,未经有关部门进行社会风险评估的规范性文件,均属无效文件,公民或组织可拒绝执行此类文件的行政执法行为。
四、推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关于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指导意见》将自由裁量权的行政处罚、强制、征收等行政行为,划分3个裁量阶次,规定同类行政许可事项,使用同标准的许可条件、程序和时限,并于4月30日前,制定出台了《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权的使用。 (据河北省纪委信息)
来源:国家预防腐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