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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海安县狠抓绩效管理监察,提升效能建设水平

江苏省海安县狠抓绩效管理监察,提升效能建设水平


  江苏省海安县坚持“务实管用、简便可行、公开公正、连续稳定”的原则,采取指标考评、公众评议、查访核验等方法,以绩效管理监察为抓手,实现由“结果考核”向“过程评估”的转变。
  一、建立健全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根据中央纪委关于绩效管理监察的精神,海安从机关作风、依法行政、政务公开等方面,全面构建机关行政效能评估体系。一是进一步促进机关作风的改进,将各项便民利民服务举措的落实情况及承诺制、首问(受)负责制、重要岗位AB角制、督查制、绩效考评制等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作为评估指标。二是进一步促进各项工作依法合规,将严格执行内控机制的工作流程及各项制度、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相关要求、涉企服务收费各项制度等作为评估指标。三是进一步促进政务公开透明,将实施政务公开,特别是人事、财务和行政审批的政策法规依据、审批程序、承诺时限、承办科室、收费标准等群众关注的重点内容作为评估指标。
  二、强化过程监督管理
  海安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加强过程监督管理。一是拓展电子监察的广度。充分放大电子监察功能,将行政权力、公共权力、重点业务权力行使情况纳入电子监察范围,同步视频监控窗口单位的服务情况。二是注重考评结果的运用。绩效考评实行百分制,考评结果定期通报、公示,每季度考评一次,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点评。年度综合考评结果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单位综合考评和科室个人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年度排名末三位的取消当年评先选优资格。
  三、严格实施效能问责
  海安根据绩效考评和过程监督检查的情况,严格实施效能问责。一是明确问责依据。组织指导各单位结合工作任务,科学设定目标。根据管理层次、部门职能,合理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进度,建立责任制,奠定问责基础。二是扩展问责内容。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不力的行为进行问责;对道德失范、作风散漫、效率低下的现象进行问责,将问责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的各个环节。三是强化问责力度。准确划分责任,明确担当责任,严肃追究责任,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问责通知书,并要求在7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对查实的责任人,严格按照《海安影响机关工作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追究责任。 (据江苏省海安县纪委信息)
来源:国家预防腐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