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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肥城市推行镇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山东省肥城市推行镇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山东省肥城市紧紧抓住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这一主线,按照“依法清权、规范用权、公开亮权、监督约权”的思路,多措并举,着力打造乡镇“阳光党务”。
  一是理清职责权限,编制职权目录。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文件,对乡镇党委及其成员、镇委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和权力进行了全面清理,逐项登记,分类编制职权目录。共清理出涉及乡镇党委的权力事项20项,其中,决策类事项9项,执行类事项5项,监督类事项6项;涉及乡镇党委书记的权力事项15项。
  二是规范用权程序,绘制运行流程。重点从决策权、用人权、处事权三个层面进行了规范,并围绕重大事项决策执行、重要干部选拔任用、重大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编制了《镇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流程图》、《镇委重大事项公开决策流程图》、《镇委公开选拔任用干部流程图》、《突发事件(重大事件)公开处置流程图》以及《党务公开流程图》等,明确了运行步骤、工作要求、监督措施等,以工作流程化促进权力运行规范化。
  三是完善公开载体,落实全程公开。按照凡是不涉及党内秘密都应当公开的要求,明确了9类应重点公开的内容。坚持因地制宜、因事而宜、灵活多样、简便及时、利于监督的原则,分别确定了向党内、党外公开的形式。规定了公开应严格按照“提出内容——审核确定——实施公开——处理反馈——归档管理”的程序而进行。对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办事机构等具有长效性、稳定性的内容,坚持长期公开;对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公开;对阶段性的工作,突出事前、事中、事后逐段进行公开;对临时性、突发性工作,随时发布,随时公开。
  四是强化监督约束,提升公开实效。将推进镇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落实党务公开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求每年要面向机关中层干部、基层站所负责人、村党组织书记、“两代表一委员”进行一次述职,并当场接受评议。通过设置意见箱、开通监督电话、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认真听取党员和干部群众意见和建议。建立实行镇委党务公开社会监督员制度,定期通报情况,征求意见。通过评议、征求意见,及时解决和纠正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据山东省肥城市纪委信息)
 
来源:国家预防腐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