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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新干县源头防控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

江西省新干县源头防控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

  为强化对工程建设领域的监督管理,江西省新干县抓住关键节点建章立制,强化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防控廉政风险,促进建设阳光工程、廉洁工程。
  改革政府投资项目监管体制,打造政府工程项目建设的“廉管家”。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集中建设、专业管理,强化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和进度控制。按照投资、建设、管理、使用四者分开的原则,由县纪委、监察局对工程建设的关键环节进行全程化、嵌入式监督。这种分散管理的模式,有效预防了商业贿赂等腐败问题。
  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管,剪断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的“关系网”。行业监督部门重点做好监督规则制定及竞标交易过程的监督,不介入市场操作。同时,加强了评标环节的硬件建设,对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试行电子化评标,最大限度地避免人为因素的干扰。这些措施的落实,有效防范了串标行为,保证了市场交易的公平和公正。
  坚持专项治理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形成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链”。从完善制度入手,强化对工程建设领域权力的制约:严格实行工程招投标制度,制定出台了相关政策,加强对招投标的监督管理;严格实行合同管理制度,签订合同的同时签订廉政承诺书。严格实行工程监理制度,对监理企业、项目总监实施动态管理,将其经营、执业行为录入信用档案,并与招投标、企业资质考核挂钩,确保企业监理行为规范有序;严格实行工程总分包制度,对确需招标人或中标人另行分包的专业项目,必须在招标文件中制定分包规定及专业项目招标计划,并按计划在分包项目开工前进行招标。这些制度的落实,有效堵塞了工程建设领域监督管理方面的漏洞。 (据江西省新干县纪委信息)
 
来源:国家预防腐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