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韶关市公车张贴标识狠刹公车私用
广东省韶关市公车张贴标识狠刹公车私用
在今年四月份中央和广东省召开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广东省韶关市认真贯彻会议精神,出台重要举措,在全市实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定点停放、节假日封存并张贴‘公务用车’标识做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一、公车贴标识。该市出台了《关于对全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张贴统一标识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公务用车从今年5月份起,必须张贴印有“公务用车”和监督电话的统一标识才能上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定点停放。为了解决公车私用、随意停放等群众反映较强烈的问题,该市要求公务用车必须定点停放、集中管理。确无停车场所或有特殊困难的单位,须选择安全、相对集中及固定的停泊点停放。
三、节假日封存。该市要求各地各单位完善车辆派遣、审批等制度,对出车事由、时间地点、里程等情况及时登记,节假日、双休日期间公车一律封存在指定车位,如遇公务活动需用车的,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批,审批单要随车同行,随时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查验。
为确保各项规定得到有效落实,该市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一旦查实公务用车没有规范张贴标识、没有定点停放、公车私用,或因管理不力发生车辆丢失及交通事故等情况的,除通报批评外,还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及单位一把手的责任,并取消拨付下一年度该车辆的维护费。
来源:国家预防腐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