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构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1+3”制度体系
上海构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1+3”制度体系
为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近日,上海市委办公厅下发了《上海市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工作提出了详细要求。为贯彻落实《实施意见》,上海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还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岗位廉政教育的实施办法》、《关于在党校教育培训中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的实施办法》、《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监督检查办法》等三项文件,与《实施意见》一同构建起了上海市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1+3”制度体系。
《实施意见》明确,要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对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重点部门、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纪法规教育、廉洁从政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加强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廉洁从政提醒教育、领导干部培训教育和领导干部自我教育。在领导干部职务变化、发现领导干部律己不严等情况时,要及时进行廉洁从政提醒教育。
《实施意见》要求,市、区县要建立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工作。要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明确各级纪委、组织部、宣传部、党校和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广播电视、网络管理、社科研究、新闻媒体、高等教育等部门的工作职责,形成整体合力。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反腐倡廉教育计划方案制订、责任分工落实、工作措施执行等情况的检查,开展满意度测试,加强结果运用。要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机构建设,建立反腐倡廉教育师资队伍,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经费要列入财政预算及组织部门党员教育经费专项支出,确保工作有效开展。(记者 徐炳文 潘义)
《实施意见》明确,要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对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重点部门、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纪法规教育、廉洁从政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加强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廉洁从政提醒教育、领导干部培训教育和领导干部自我教育。在领导干部职务变化、发现领导干部律己不严等情况时,要及时进行廉洁从政提醒教育。
《实施意见》要求,市、区县要建立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工作。要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明确各级纪委、组织部、宣传部、党校和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广播电视、网络管理、社科研究、新闻媒体、高等教育等部门的工作职责,形成整体合力。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反腐倡廉教育计划方案制订、责任分工落实、工作措施执行等情况的检查,开展满意度测试,加强结果运用。要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机构建设,建立反腐倡廉教育师资队伍,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经费要列入财政预算及组织部门党员教育经费专项支出,确保工作有效开展。(记者 徐炳文 潘义)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