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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沭阳县:创新招投标监管模式成效显著

江苏省沭阳县:创新招投标监管模式成效显著  

        该县通过创新监管模式,努力完善招投标综合监管“无缝隙”机制,实现了招投标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法制化。综合监管以来,该县累计完成进场交易项目7396个、合同额218.7亿元、节约和增收额34.49亿元。 
    一、源头机制防控,构筑廉洁“防火墙”
    该县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出让、广告位租赁等政府资金项目已全部进入交易市场运作,并由县纪委、检察院联合派员加强监督。同时,该县全面实行“廉政准入”制,即所有投标企业在资格预审时必须提供由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资料”,招标人、专家评委评标前必须签订“廉政承诺书”。 
    二、远程网络建设,打造“阳光”操作平台
    该县高度重视远程评标覆盖工作,综合评估法项目全部实行远程评标,专门设定了远程评标区,安装了门禁系统,有6个评标室,21台远程评标计算机,网络出口带宽达到20兆,每个远程评标室均对角安装2台摄像头,实现评标监管无死角,网上全面监管。 
     三、严格场内外监督,确保招投标监管“无缝隙”
    为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有效监督,实现招标投标综合监管“无缝隙”。该县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开标评标工作的通知》、《评标专家评标工作规范及考核管理办法》、《关于简化50万元以下小型建设项目招投标程序的通知》等文件,规范了工作流程、明确了责任落实、提高了工作时效。同时,该县注重外部监督,驻场监察室制定工作节点管理细则,重点监督开评标全流程;设置了公告栏,向社会公开该中标公示、审批条件、程序、各项收费标准、投诉方式、处罚依据等各类事项,并通过印发“服务指南”、张贴服务承诺等方式,向社会做出了庄严的承诺。 
 四、严肃处理违规,架起廉洁防腐“高压线”
    该县为保障招投标工作在阳光下进行,规定所有工程项目招标均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数据库只在开标前1小时才能打开,专家评委由计算机随机抽取。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收缴、退还全部实行转账支付。重点工程项目评标实行复审制度,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作为复审评标专家,复审结果与原评标结果不一致的,以复审结果为准并予以公示,并对相关责任人依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监察人员对项目从进场到开标、评标,全过程进行监督,随时阻止和纠正不当行为,对明显违反招投标纪律的予以批评;对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的串标、围标行为及时移送县公安机关进行查处。 
    近年来,该县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场外督查等措施,对有违规行为的江苏京杭建筑工程公司等12家单位进行了处罚。仅2011年,该县对35起投标人的不良行为进行了查处,4名投标人被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查实并追究法律责任。(作者:江苏沭阳县财政局财政局 张瑜)
来源:   中国反腐倡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