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大力构建政府投资项目立体跟进监督体系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大力构建政府投资项目立体跟进监督体系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纪委大力推进政府投资项目立体跟进监督工作,制定出台了《关于构建政府投资项目立体跟进监督体系工作的意见》,使跟进监督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保证了政府各类投资项目安全运行。
一、以“1加 4模式”为主导,推进纵向到底、横向联动立体监督工作网络体系建设。“1加4模式”,即由市级、区县(市)级、项目主管部门或单位三级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推动,组织协调同级发改、建设、财政、审计等部门或处室,合力推动大项目跟进监督工作。主要是抓好“一线”、“三面”,发挥好职能作用。抓好“一线”,即: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牵头主导作用,以市纪委监察局总牵头,以区、县(市)纪委监察局,市直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纪检监察组织为抓手,形成上下贯通的跟进监督工作组织体系,切实抓好责任制、分级负责制和分工负责制的落实,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抓好“三面”,即:发挥监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分市级监管部门、区县(市)监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各监管处室三个层面,进一步落实分工负责制,依据职能和《意见》及《细则》确定的任务,把监管措施落实到每一个建设项目,做到跟进监督项目数量清、监管责任和任务清、监管的重点和关键环节清,实现资源共享,增强跟进监督合力。要采取以会代训、上下“对口学”的办法,使区、县(市)纪委监察局和发改委、建委、财政、审计部门,以及项目主管部门,明确开展跟进监督工作思路、工作模式和工作方法,按照《意见》及《细则》要求,把政府投资项目跟进监督工作抓起来,并形成一个区域性的政府投资项目立体跟进监督工作体系。
二、以“跟进督导”为重点,推进多形式、有力度的立体监督检查体系建设。一是成立大项目跟进监督服务保障督导组。督导组隶属于市纪委、监察局,为常设机构,设组长1名,副组长2名,分别由熟悉纪检监察业务、懂项目建设、组织协调能力强、威信高的局级和副局级干部担任。其职责主要是负责全市大项目跟进监督重要事项的监督、协调和指导,帮助项目建设单位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对联合检查发现的重要问题进行督办。二是继续开展跟进监督联合检查。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从市发改委、建委、财政、审计等部门抽调业务骨干,以审批手续、财务管理、质量安全为重点,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发现和解决大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服务和保障大项目建设顺利进行。三是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工作。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和专家学者为大项目监督员,适时组织大项目巡视检查活动,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注意发挥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作用,妥善处理媒体关注的热点问题;大力培育政府出资买服务的市场,规范“造价咨询公司”等社会中介组织行为;积极探索与贷款银行等社会组织联合监督的方法和途径。
三、以“科技加制度”为载体,推进全方位、全覆盖的立体监督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一是建立大项目跟进监督网络监督平台。利用市政府政务网、项目信息公开平台和诚信体系建设平台等,将大项目跟进监督的措施与其相对接,实现同步监督、同步运行,强化制度的约束力和执行力。二是强化责任风险防控。要进一步落实跟进监督工作责任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进一步抓好落实项目建设单位主要领导承诺制、项目招投标制、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财务总监联签、项目前期概预算和招标、合同(草案)审核等制度,落实大项目跟进监督风险点防控细则,切实消除潜在的责任风险。三是抓好配套制度的制定。要在推进跟进监督工作中,及时发现新情况、研究新问题,以管用、便捷为原则,不拘泥形式,不要求大而全,积极创新、补充和完善制度规定。特别是注意研究解决监管部门职能交叉产生的问题和困扰项目建设单位的难点问题,为项目建设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四、以“两监督”为内容,推进实用有效、简便易行的立体监督考核体系建设。一是监督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突出抓好8个节点:即责任落实、项目审批、财政资金、跟踪审计、项目招投标、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廉政风险预警等。二是监督各个层面的监管责任。主要是根据项目跟进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由下而上、逐层面查找原因,以倒查的方式,明确责任,实施责任追究并督促整改。同时,要研究制定大项目跟进监督工作考评办法,将项目建设过程的8个重要节点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进行细化、量化,具有操作性,并建立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跟进监督各项工作落实。 (据黑龙江省纪委信息)
二、以“跟进督导”为重点,推进多形式、有力度的立体监督检查体系建设。一是成立大项目跟进监督服务保障督导组。督导组隶属于市纪委、监察局,为常设机构,设组长1名,副组长2名,分别由熟悉纪检监察业务、懂项目建设、组织协调能力强、威信高的局级和副局级干部担任。其职责主要是负责全市大项目跟进监督重要事项的监督、协调和指导,帮助项目建设单位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对联合检查发现的重要问题进行督办。二是继续开展跟进监督联合检查。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从市发改委、建委、财政、审计等部门抽调业务骨干,以审批手续、财务管理、质量安全为重点,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发现和解决大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服务和保障大项目建设顺利进行。三是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工作。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和专家学者为大项目监督员,适时组织大项目巡视检查活动,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注意发挥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作用,妥善处理媒体关注的热点问题;大力培育政府出资买服务的市场,规范“造价咨询公司”等社会中介组织行为;积极探索与贷款银行等社会组织联合监督的方法和途径。
三、以“科技加制度”为载体,推进全方位、全覆盖的立体监督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一是建立大项目跟进监督网络监督平台。利用市政府政务网、项目信息公开平台和诚信体系建设平台等,将大项目跟进监督的措施与其相对接,实现同步监督、同步运行,强化制度的约束力和执行力。二是强化责任风险防控。要进一步落实跟进监督工作责任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进一步抓好落实项目建设单位主要领导承诺制、项目招投标制、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财务总监联签、项目前期概预算和招标、合同(草案)审核等制度,落实大项目跟进监督风险点防控细则,切实消除潜在的责任风险。三是抓好配套制度的制定。要在推进跟进监督工作中,及时发现新情况、研究新问题,以管用、便捷为原则,不拘泥形式,不要求大而全,积极创新、补充和完善制度规定。特别是注意研究解决监管部门职能交叉产生的问题和困扰项目建设单位的难点问题,为项目建设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四、以“两监督”为内容,推进实用有效、简便易行的立体监督考核体系建设。一是监督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突出抓好8个节点:即责任落实、项目审批、财政资金、跟踪审计、项目招投标、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廉政风险预警等。二是监督各个层面的监管责任。主要是根据项目跟进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由下而上、逐层面查找原因,以倒查的方式,明确责任,实施责任追究并督促整改。同时,要研究制定大项目跟进监督工作考评办法,将项目建设过程的8个重要节点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进行细化、量化,具有操作性,并建立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跟进监督各项工作落实。 (据黑龙江省纪委信息)
来源:国家预防腐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