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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宜宾县三措施着力做好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

四川宜宾县三措施着力做好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 

    为确保案件查处结果的落实,四川宜宾县三措施着力做好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
    一是明确处分决定送达、宣布规范。为避免少数单位在党纪政纪处分决定下达后,没有将决定送受处分人签收,或者让他人代签收,导致处分决定不能送达受处分人本人,为申诉案件的增多埋下隐患的问题。明确单位在收到县纪委、监察局下发的处分决定时必须由单位主要领导在全体职工会宣布,指派专人将处分决定送达被处分对象并按时填写处分决定回执单交县纪委备案。
    二是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协调。为做好处分决定的落实工作,县纪委实行处分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双月定期会同组织人社部门、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召开会议,沟通和反馈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明确对于受撤销党内职务或行政降级以上处分的人员,应在处分决定作出后一个月内相应降低其级别和职务工资,并将处分情况归入本人档案。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公开执纪工作举报电话(审理室),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对群众举报反映的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问题认真核实,情况属实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每年年终,由纪检监察、组织、人社部门对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回访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处分决定执行不规范问题及时纠正,对执行不力的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将进行责任追究。(四川宜宾县纪委办公室 黄星科)
 
来源:中国反腐倡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