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标本兼治 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
坚持标本兼治 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
上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董君舒
上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董君舒
根据中央《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上海市在中央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周密组织、扎实推进,顺利完成了动员部署、登记自查、审查核实工作,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统一认识,强化责任落实
切实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是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客观需要,是改进党政机关作风、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今年,中央把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作为重点工作开展,体现了中央的决心和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上海市委、市政府对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高度重视,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推进。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在年初召开的九届上海市纪委六次全会上,亲自部署,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不折不扣地把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回应社会关切,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来抓紧抓好,防止走过场。他还多次批示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亲自参与研究工作方案,要求明确责任、抓好落实。根据中央和市委要求,成立了上海市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市、区(县)、乡(镇)三级工作机构,研究制定了《上海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深入区(县)了解工作进度,核对数据、资料,进行跟踪指导。各区(县)、市级机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十分重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明确了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的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严审细核,确保底数清晰
开展专项治理,摸清底数是重要前提。一是摸清单位底数。根据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名录和组织机构代码,列出登记自查范围,包括市、区(县)、乡(镇)三级所有机关、事业单位,要求把每一个单位都纳入检查范围,一个不漏。二是摸清车辆底数。按照中央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解答口径,综合比对市交管部门注册信息、国有资产管理登记账目、市公务用车管理信息库等关联数据,相互印证、核实各单位上报的型号、排气量、价格等车辆数据。三是严格抓好车辆信息公示。各区(县)、市级机关通过公务网、宣传栏等,公示登记自查的数据,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从督查情况看,公示率达到95%。对未公示的单位,及时督促补充公示。经过严格的登记自查、审查核实,摸清了全市公务用车情况。
强化监督,促进边清边改
强化监督,促进边清边改
上海市把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发现问题、整改提高、规范管理的综合过程。一是开展专项督查。市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安排6个督查工作组,由市纪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的领导带队,相关部门人员参加,对全市13个区(县)、23个市级机关开展督查,核查账目,比对数据,查找问题,听取意见,书面提出整改建议,抽查率达到35%,其中区(县)抽查率达到76.5%。二是明确整改政策。下发《关于做好违规公务用车纠正处理工作的通知》,对违规借车、换车的,一律将车辆退回、换回;对超编配车的,先封存,再按规定处置;对超标配车的,经评估实际价值低于新标准的或者购置6年以上的,经批准可以继续使用、逐步消化,其他的坚决按规定拍卖。三是坚持边清理、边规范、边整改。各单位针对本次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确保整改到位。一些单位的领导干部主动调换使用低排量车辆,主动拆除公务用车上的警报器,部分单位及时清退借用车辆。今年以来,上海市新调任、新提任的4位省部级干部,所配备的公务用车在排量、价格上,严格执行了中央新标准。
运用“制度+科技”,加强长效管理
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上海市始终坚持以预防腐败为目的、以确保制度执行为关键、以科技手段为支撑,把创新制度、依靠科技、注重实效有机结合起来。一是理顺车辆管理机制。按照中央新颁发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结合本次专项治理,优化完善了上海市公务用车管理体制。全市一般公务用车,归口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执法执勤车辆和政法系统一般公务用车,归口市财政局统一管理。杜绝混用车辆编制、执法执勤车与一般公务用车重复配备的情况,建立起“政策统一、分类管理、归口负责”的管理体制。二是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市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上海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管理办法》、《上海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集中使用管理办法》等措施,对标准管理、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内容加以规范,形成了具有上海特点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体系。同时,结合上海实际,确定定编原则,根据不突破原有编制总量的要求,按照新标准,从严把握,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进行重新核编,不混用编制、不重复核编、不超编超标配车。三是借助信息技术加强长效管理。在清理规范的基础上,推行“预算控制、网上审批、五定管理”的公务用车管理方式。“预算控制”指加强对公务用车费用预算审核,控制公务用车各项经费的支出,把控制和降低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贯穿到各个环节。“网上审批”指充分利用已建成使用的“市公务用车信息网络管理平台”,实行网上办理公务用车的申报、审核和办理手续,公开审批结果。建立与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信息共享机制,防止超编超标配车。“五定管理”指实行公务用车政府集中采购,推进定点采购、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定点处置,统一标识行政执法用车,降低公务用车运行成本,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