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财政局五个方面加强镇级财政管理
东台市财政局五个方面加强镇级财政管理
东台市财政局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镇财政管理的意见》,进一步加强镇财政管理。一是明确主要工作职能。分别从收入管理职能、分配资金职能、监督管理职能、落实政策职能、服务发展职能方面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镇级财政机构的主要职能。二是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切实解决好机构、岗位不健全或不符合依法行政的要求,对全市各镇财政干部每三年轮训一遍,全面提高镇财政干部的政策理论、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三是强化镇财政预算管理和财政资金监督管理。专题出台了《东台市镇级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实施意见》,分别对财政补贴补助性资金、项目资金、镇级财政预算资金、村级资金等提出具体的监管要求。四是加强镇级财政基础工作规范化。对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加强基础数据库和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镇财政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规范镇财政财务管理、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规范档案管理等提出了具体的管理要求。五是加强作风和廉政建设。要求镇财政干部严格遵守《廉政准则》,把廉洁自律作为一件大事抓紧抓好,倡导廉洁、文明、务实、高效的良好风尚,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湛、勤政廉洁的镇财政干部队伍。(董继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