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人社局规范采购项目招投标管理
东台市人社局规范采购项目招投标管理
为加强对各类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管理,有效预防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提高资产和资金使用效益,保证招投标工作规范有序进行,近日,东台人社局专门下发通知,对招投标领导体制、监督机制、运作程序进一步规范完善。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拓展监督渠道。局办公室、财务科、监察室、各下属事业单位抽调专人共同组成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投标工作管理协调、监督检查工作。二是完善监督机制,明确任务目标。加强事前监督。按规范化要求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对应进行政府采购事项,严格审核把关,充分市场调研、多方询价,确定合理准确的预算价格。加强事中监督。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以竞标报价最低为原则,确定中标单位,做到公开透明,阳光运作。加强事后监督。强化对中标单位所提供的货物(工程、服务)进行监管,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质量审查,并完善招投标基础台帐资料。三是明确操作流程,规范运作程序。严格执行市财政局相关文件精神,对3000元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申报科室(单位)须先向局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书面报告,领导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统一实施。(季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