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纪委突出“三个注重”加强违纪案件审理工作
东台市纪委突出“三个注重”加强违纪案件审理工作
一是注重制度建设、加强事前规范。制定了《案件审理工作规程》和《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制度》,规范了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操作流程,明确了监督检查的内容、职责、形式和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相关单位在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中的职责。二是注重告知反馈、加强事中执行。强化受强制措施人员的即时通报,协调司法机关以公函形式及时告知市纪委监察局;强化处分决定执行个案告知,由市纪委将受处分人所受处分具体情况、执行时限及规范性要求等以书面形式告知所在单位。三是注重落实到位、加强事后监管。加强个案监督,对个案的处分决定的宣布、送达、归档、具体执行情况进行把关。坚持年度检查,市纪委每年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对上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受处分后的处分决定材料归档、工资、奖金扣减、年终考核评定等方面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当场提出、发督办通知书的形式予以纠正。(东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