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出台城建重点工程考核办法加强招投标管理
东台市出台城建重点工程考核办法加强招投标管理
日前,东台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强对2011年度城建及基础设施类重点工程进行考核的通知》,对该类重点工程实行定期考核与不定期考核相结合,节点考核与总工期考核相结合,由项目牵头单位和招投标监管等部门现场随机督查,从项目部人员到岗、建设工期和质量安全三方面进行考核。该《通知》明确了考核的奖惩办法:凡项目部人员不在岗的,项目经理每次罚款2000元,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每次罚款500元。节点工期达不到序时进度的,每延误一天处中标金额万分之一的罚款;竣工考核每提前(延误)一天,奖励(处罚)中标金额的万分之五;因自身原因造成总工期推迟一个月以上的,企业和项目经理不得参加下一年度工程招投标活动。因保养不足、不按规范施工,出现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隐患的,视为未达序时进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不得参加下年度招投标,并在《东台市招标投标管理网》上公示。(董继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