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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市财政局规范预算编制加强政府采购管理

东台市财政局规范预算编制加强政府采购管理

    东台市财政局着力规范采购预算编制行为,切实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一是预算同步编制。要求各部门和单位在编制部门预算的同时,必须完整地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或政府采购调整预算,一起上报审核。二是提前组织申报。必须于每季末10日前向市财政局申报下一季度的政府采购计划,以促进政府采购预算的均衡执行,防范突击采购而导致的各种不规范问题发生。对应实施集中采购的项目,无论金额大小、数量多少,都必须全部申请并实施集中采购,同一采购项目,不得化整为零,多次采购。三是确保严格执行。认真审核采购计划,主要看申报项目有无政府采购预算、采购项目用款计划是否审定、项目的技术档次是否超标、申请的采购方式是否合规等;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计划,各申请单位凭政府采购通知书,在指定的时间内按审定的方式组织采购。(东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