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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县四项措施开展“重点工程监察年”活动

射阳县四项措施开展“重点工程监察年”活动
 
    为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工作服务保障经济发展职能作用,该县今年开展“重点工程监察年”活动,通过四项措施,加大工程监察力度,及时掌控工程进展和相关政策措施制定落实情况,协助工程建设部门及施工单位及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保证县重点工程高效、规范、廉洁实施。一是成立组织。在县纪委成立“重点工程监察年”活动办公室,负责领导组织开展重点工程监察年活动开展工作。由县纪委分管书记任副组长,监察局长为副组长,县纪委部分能力强、素质优、业务精的同志为监察督查成员。二是出台制度。制定出台了工作架构和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将城建、交通、水里、市政等工程列为监察范围,将工程审批、招投标、施工管理、资金拨付、工程验收等内容定位监察内容。在监察巡查中还严格执行例会学习、报告反馈、廉洁自律、责任追究等制度。三是开展巡查。根据工作范围和内容,定期组织人员对121项重点工程进行200多人次监察巡查,及时掌握工程开展情况,并过活动专报及时向社会公布。四是进行问责。对监察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能现场整改的要求现场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责令有关部门跟踪落实整改。对2个部门的4名工作人员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不作为进行了问责,2人因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射阳县纪委执法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