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市纪委出台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试行办法
大丰市纪委出台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试行办法
一是简化立案程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由审理室主任指定一名审理人员,实行独任审理。被判刑需开除党籍的党员,若无其他违纪问题,不需对其立案调查,直接进入案件审理程序。二是简化阅卷笔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审理阅卷笔录中无需对案件证据内容一一摘抄,只需注明证据名称和所证明对象,必要时可对关键证据适当进行摘抄。三是简化送达程序。在告知违纪人员权利、进行审理(助辩)谈话时,可以简化送达手续,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并记录在案。四是简化谈话程序。对司法机关移送的生效刑事案件,不需要对违纪人员进行审理谈话。五简化支部会程序。依据有关规定,对违纪人员构成犯罪应该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不召开支部大会进行讨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一般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审结。遇特殊情况需延期的,延长期不得超过30日。(张晗 陈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