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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县“四措并举”规范监理工作行为

射阳县“四措并举”  规范监理工作行为
 
    今年以来,射阳县针对工程监理中存在问题,切实采取四项措施,强化监理企业质量安全主体意识,不断规范该县工程监理行为。一是开展监理工作专项整治。牵头住建局在全县开展监理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县政府投资和重点工程监理行为专项整治方案》,转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的若干意见》、《关于修订〈盐城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重点对全县建筑、市政、绿化、房地产开发等工程中存在的挂靠经营、总监变更、人员配备不全、履职不到位等问题进行整治,较好地规范了监理企业及从业人员行为。二是对监理人员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对监理人员登记备案实行动态管理,不断完善对总监、安全专职监理人员认定要求,有效的抑制超资质、超范围承揽监理项目现象、非注册监理人员和未经培训未取得上岗资格人员从事监理活动行为。三是加强外来监理企业人员管理。针对今年外地监理企业进入该县承揽监理项目较多的情况,加强了项目备案的管理,特别是加强了对人员到场情况和工作情况的检查,督促外来监理企业加强管理,提高监理水平。四是开展专项检查。今年,该县计划实施121项重点工程,目前已经开工38项。截止目前,该县纪委已牵头住建局对开工项目监理行为进行了10多次的检查,发现存在问题12个,并逐项进行了整改。通过检查,使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的行为进一步得到规范。(射阳县纪委执法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