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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县土地执法工作做到“五突出”

射阳县土地执法工作做到“五突出”
 
  近年来,我县按照“保障发展、保护资源”的要求,不断创新监管模式,优化推进机制,着力规范依法管地、依法用地行为,全力保护国土资源,土地执法工作跨入了规范化、法制化轨道。。2012年全县涉土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3件,无一起行政复议案被撤销和行政诉讼败诉,胜诉率100%。
  一是突出保护耕地责任。严格落实上级关于耕地保护的要求,通过召开全县国土资源工作会议,县长与各镇镇长、各区管委会主任签订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状,明确了耕地保护目标;制定了耕地保护细则,将耕地保护纳入领导干部任期目标和政绩考核内容。
  二是突出执法部门联动。为进一步强化制度落实,国土、监察、法院、检察、公安、住建、城管等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全县联合执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情况,协调解决工作配合上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预防和查处国土资源违法犯罪的措施,及时提出联合执法工作意见和建议等。
  三是突出依法行政管理。国土部门坚持从文件规划、起草、审查、审议、发布、存档、清理等各个环节进行规范,形成完善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机制和行政执法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机制,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
  四是突出违法用地查处。继续实行县乡村三级土地执法动态巡查,由县土地执法监察大队分南北两片具体实施,责任到镇(区)村(居),分别由片、组负责人带队,实施定期巡查和不定期督查,并对重点地域实行全时段全方位不间断重点巡查。
  五是突出群众利益维护。依照《射阳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严格执行征地补偿程序和“两公告一登记”制度,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射阳县纪委 执法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