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强化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帐户管理
射阳县强化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帐户管理
一是明确帐户管理数量。县财政局部门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在银行开户情况进行全面彻底地核查、清理、整改,依据“三个一”原则核定各单位银行账户数量。通过全面扒排,从各商业银行获取账户资料1063户,通过与340家行政事业单位初步核实,筛选出642户非企业账户,明确每个账户的归属,核定账户的去留,此次清理整改工作共保留425个账户,合并3个账户,补办开户手续73个账户,撤销141个账户。二是明确账户管理职责。县财政国库部门行使对行政事业单位(含社团组织)银行账户管理的主体职责,根据主管部门和财政内设职能部门的审核意见,统一办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报批和检查等事宜;县人民银行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职责,各商业银行按照县财政的批复和人民银行的意见,为各单位开设银行账户。三是明确账户审批程序。根据省财政厅等部门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开设、变更、撤销各类银行账户必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包括基本账户、专用账户和临时账户,行政事业单位不得开设一般账户。每年对各行政事业单位所有的银行账户进行一次年检,检查现有银行账户的数量,核对新开账户的审批手续,了解变更、撤并账户到位情况等情况,防止乱开乱设银行账户现象的发生。四是明确监督管理机制。建立银行账户日常监督机制,县财政拨款只拨付到核定的银行账户,单位日常资金收支也必须使用财政核定的银行账户,所有的资金不得在其他账户中核算;单位未经批准而开设的银行账户,一经发现,责令其在5日内撤销,其资金作为“小金库”资金一律上缴财政专户。(射纪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