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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市纪委深入推进信访举报助查创新工作

大丰市纪委深入推进信访举报助查创新工作

    大丰市纪委历来重视创新工作,将其作为全年五项重点工作之首。盐城市纪委半年工作会议上,按照“具备一定创新价值、具有较好工作基础和确能解决反腐倡廉突出问题”的原则,确定我市首倡的“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助查制度”为13个反腐倡廉重点创新课题之一。我委对此高度重视,迅速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制订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责任,落实具体措施,并以纪委文件下发实施,着力将举报助查创新工作向更高层次推进,争取为盐城市纪检监察创新工作在全省进位争先做出贡献。
    一、统一思想,更新观念,充分认识实施信访举报助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实施信访举报助查工作,是落实群众检举、控告等民主权利的有力保障,是群众工作方法的具体体现,可以切实解决疑难复杂信访问题,控减越级访、重复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也可以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监督、规范执纪办案行为、提升执纪办案工作水平。
     1、开展信访举报助查,是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的具体体现。信访是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之访”。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是我们党对各项工作的一贯要求。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是中央近年来在总结各地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提出的信访工作指导方针,它集中体现了信访工作的本质属性和内在要求。群众遇到困难、发现腐败问题来信来访并参与助查,是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信任,是在帮助党委、政府揭露问题、改进工作。通过信访举报助查,可以在纪检监察机关与群众之间建立起直接、广泛、迅速、真实的联系与对话,拉近双方的情感距离,畅通双方的沟通渠道,也有利于消除各种潜在的不信任感和误会。
    2、开展信访举报助查,是有效解决疑难复杂信访问题的重要途径。疑难复杂信访问题,是信访举报工作的难点和重点所在,也是制约和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我们积极探索创新信访举报助查制度,正是有效解决疑难复杂信访问题的重要途径。推行信访举报助查工作,吸收举报人亲身参与调查,在信访的受理、调查、反馈各个环节,信访人与调查人之间形成良性互动,举报人可以给调查人提供具体线索,为调查人查清案情带来帮助,调查人可以及时将调查结果向举报人反馈,听取举报人建议。举报人对调查过程的认可度和处理结果的满意度提高,重复访、越级访减少,从而有效解决疑难复杂信访问题。
    3、开展信访举报助查,可以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监督、规范执纪办案行为、提升执纪办案水平。 从我市的实践来看,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信访举报助查工作,在信访举报案件调查处理中,有作为知情者身份的信访举报人参与其中,办案人员也会更加自觉、主动的接受群众监督,向群众公开办案原则和程序,提高办案透明度,让更多的人了解纪检监察机关是怎样办案的,包括证据如何获取、问题如何认定、办案人员有没有办人情案、工作有无懈怠、是否存在不作为等等。办案人员会时刻感受到压力,其调查工作会更加深入、细致、规范,调查结论会更加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开展信访举报助查工作,同时也是对我们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工作人员的鞭策和激励,有利于信访工作人员自觉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切实提升执纪办案水平。
    二、总结经验、把握规律,不断完善信访举报助查制度
    在实施举报助查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大胆探索,勇于实践,总结经验,把握规律。针对举报助查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我们不断创新理念、创新思路、创新方法,力争建立一套完善的、相互协调的信访举报助查制度,确保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1、拓宽助查范围。在试行举报人助查制度时,我们规定了可以安排助查的八种情况。在助查制度的实践过程中,我们发现存在助查范围狭窄、不能满足举报人要求参与助查意愿的情况。我们拓宽了助查范围,规定凡是署实名的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不违背党委和政府的决策、不激化信访举报矛盾、不牵涉当事人个人隐私的,在信访举报人自愿的前提下,都应该实施举报助查。我们现在又对匿名举报、网络举报开展助查工作进行探索,争取进一步扩大助查范围、拓展助查深度,将举报助查工作向纵深推进。
    2、规范助查程序。我们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助查程序。对一般的署实名的信访举报都可适用一般程序,具体包括四个流程。一是权利告知。在对信访举报进行调查前,由负责承办的部门向信访举报人发出《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其相关权利和义务,明确助查的基本条件和要求。二是征求意见。在向信访举报人发出《权利义务告知书》的同时,由负责主办的人员征求其意见,确定是否要求助查,以及采取哪种助查方式,并在对助查人进行资格审核后填写《征求助查意见表》。三是书面承诺。参与信访举报助查的举报人、被委托助查人、选派助查人或其它中介助查人都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签订《助查承诺书》。四是审批确定。对实行举报助查的信访举报件,在受理一周内,主办人应填写《助查工作方案呈批表》,分别报请承办部门、相关领导审批同意后组织实施。对那些情况紧急、领导直接交办、需要尽快调查处理的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可用简易程序,由承办部门和主办人员采取口头告知权利、征求意见等方式确定助查,但必须记录在案。
    3、拓展助查主体。在试行举报人助查制度时,我们只规定信访举报人或其选派的代表可以参加助查,其它人员则无权参与助查。实践中,我们发现这样做不利于查清问题,也限制了群众的权利。因此我们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拓展了助查主体。明确规定经批准,可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联络员和基层群众代表等参与影响面较大、反映群体利益的信访举报的助查,同时还可商请中介机构、权威部门参与涉及重大、复杂、疑难的经济类信访举报的助查,实现了由单一举报人助查向举报人、委托人、邀请人、中介人等多种助查主体的拓展。
    三、强化领导,扩大影响,把信访举报助查创新工作向更高层次推进
    在盐城市纪委的关心支持下,经过我委各部门的协同努力,举报助查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和显著成效。8年来,我市共实施信访举报助查90余件,查实率达65%,对12人进行党纪政纪处理,对50多人实施诫勉谈话,举报助查案件未发生一件重复访、越级访。全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总量也由原来的每年400余件稳控在每年100余件,呈现出总量低位运行,重复访、越级访、集体访、异常访得到有效控减的“一低四控”良好局面。我市信访举报助查创新工作得到了省和盐城市纪委领导的充分肯定,并获盐城市纪委2010年度创新工作二等奖。2011年11月,盐城市纪委还专门在我市召开“举报助查工作现场会”,在全盐城市推广信访举报助查制度。为将信访举报助查创新工作向更高层次推进,下一步我们将开展好以下工作:
    1、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信访举报助查创新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实践性、规范性都很强的工作,创新难度大、要求高、任务重。为保证创新工作时序推进,我委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名领导牵头、一个科室负责、一套方案推进的“三个一”工作机制,全力组织推进;我委狠抓责任落实,制订了创新工作推进方案,对学习梳理文件、延伸助查范围、组织业务培训、加强汇报推介、实施“五一”工程等工作,规定了时间节点,细化了责任分工,逐项落实到具体科室和个人,督促责任人努力实现既定工作目标,确保把我市的信访举报助查工作做成品牌、做出成效。
    2、着力推进,加强督查。全市纪检监察组织和机关各室要集中人力、物力、精力,按照工作部署,一着不让抓好信访举报助查创新推进工作。针对实践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对策,加以解决。主动将创新进展情况向上级纪委汇报,赢得上级重视和关心支持;邀请上级领导来我市指导,将创新工作向纵深推进。我委要求办公室要做好创新工作推进情况的督查,定期向常委会汇报进展情况,保证各项措施按时间节点落实到位。
    3、宣传推介,扩大影响。我市信访举报助查创新工作先后被江苏省和盐城市纪委专刊或文件转发,多次被《人民日报》、《新华日报》、《党的生活》、《盐阜大众报》等报刊宣传。今后,我委将继续加大对信访举报助查创新工作的宣传力度,力争在更多的中央和省市重要媒体作深度宣传报道;我委将进一步加大推介力度,力争在盐城或大丰召开全省信访举报助查创新工作推进会,争取信访举报助查创新工作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再上一个台阶。(王亚军 罗公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