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市科学审计评价经济责任强化党政“一把手”监督
大丰市科学审计评价经济责任强化党政“一把手”监督
为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大丰市专门出台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办法,着力提高审计评价的客观性、全面性和可操作性,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加大对“一把手”监督制约力度。一是科学划定审计评价对象。主要对镇、区(园)、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正职领导干部或者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以及上级领导兼任正职领导的单位实际履行经济责任、负责常务工作的副职领导干部。二是科学确定审计评价内容。对经济责任主体的财政收支的真实性、合法和效益情况,以政府投资为主的重要项目建设情况,各项经济目标完成情况,遵守财经纪律的情况等十一大项的内容进行评价,系统地反映经济事项的决策、主管、执行等环节实际情况,为厘清“一把手”经济责任提供有力支撑。三是科学选定审计评价方法。对镇、区(园)经济工作实绩,部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和预算执行实绩实施具体评价。总体评价则是对具体评价的概括和综合反映,评定等次,包括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性,经济工作实绩或者执行情况,领导干部个人遵守财经法纪、廉政规定情况等。四是科学界定审计评价责任。按照经济事项运行程序,结合领导干部的职责分工界定经济责任,依据内控制度、操作程序与经济事项的要求是否相符为标准,分类界定责任追究情况,确保责任认定准确,责任追究适当。(丰纪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