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市纪委三个“三”强化非公企业反腐倡廉
大丰市纪委三个“三”强化非公企业反腐倡廉
一是“三项建设”,即建立纪检组织,建设办公场所,建立制度体系。要求所有设立党组织的非公企业设立纪检组织,纪检组织办公场所需达到“八个一”和“五个有”的标准,指导企业建立了《纪委工作制度》、《纪委书记工作职责》、《党员教育制度》、《廉洁自律“十不准”规定》、《廉情联络员制度》等近二十项项涉及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党务公开、厂务公开、廉洁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制度,切实保障非公企业反腐倡廉工作规范开展。二是“三个促进”,即促进企业廉洁经营,促进员工廉洁从业,促进职工权益维护。纪检负责人列席企业班子会、董事会等会议,全程参与“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和实施,全面监督企业经营情况;紧紧抓住物资采购、营销、基建、后勤等关键岗位和关键人员,加强对企业员工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和企业党组织、工会组织、妇女组织协同配合,及时受理职工来信来访和申诉,积极为职工排忧解难,维护企业和谐稳定。三是“三个增强”,即增强企业竞争活力,增强纪委协调活力,增强职工工作活力。非公企业牵头完善内控机制,强化效能建设,排查经营管理漏洞,组织经营费用和成本支出分析;发挥企业纪委和市优化办无缝对接的优势,查处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针对企业的不作为、乱作为等违规行为;优化企业生产经营的外部环境,广泛开展了非公有制企业党员职工“设岗定责”、“廉洁从业承诺”、“我为企业添光彩、我为企业献一计”等各具特色的反腐倡廉实践活动,实现了企业反腐倡廉工作和经济发展良性互动。(刘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