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市纪委第三工作室全力推行“四公”制度管好村务
大丰市纪委第三工作室全力推行“四公”制度管好村务
大丰市纪委第三工作室全力推行“事前公示、事决公议、事中公察、事后公布”的“四公”制度,强化片区群众对村级事务的管理权。
凡重大村务,必须预先公示,让群众票决;凡重要决策,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务在实施过程中,由群众全程跟踪监督;对已执行完毕的村务,必须进行全面公布,接受村民查询。片区刘庄镇新桥村每月26日定期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在会前将会议的议题和要解决的问题公示于村民,为广大村民参政议政提供方便。新桥村在对一项道路修建的方案审议中,由于村民代表事先了解议题,准备充分,所以在审议中能够逐条逐项地测算,并核减了不合理经费17000多元,使村民议事不走形式,有名有实。(朱寿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