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纪委“六步工作法”化解信访难题
建湖县纪委“六步工作法”化解信访难题
该县纪委以“六步工作法”为载体,不断规范信访办理流程,提高信访办理质量,有效化解了一批信访难题,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六步工作法”分为六步,具体为:
一是接访受理。受理检举、控告后,在告知举报人受理情况的同时,当面告知举报人权利、义务及注意事项,签订双向承诺责任书。
二是案件调查。及时组织信访案件的调查核实,对信访举报人申请参与助查,按相关规定组织信访举报人及其代理人参与信访案件调查的过程。
三是过堂审核。转交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调查报结果的信访件,须到县纪委审核过堂,转本委各室调查的信访件,须由县纪委领导集体研究,按照“问题查清、处理恰当、整改到位、群众满意”的要求,对调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
四是包案调处。对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危及社会稳定的疑难复杂信访问题,明确由一名发生信访的单位领导包案负责处理。包案领导要按照“谁包案,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五定”(即定牵头领导、定部门负责人、定具体办案人员、定结案和汇报时间、定回访巩固率)、“五包”(包调查、包处理、包结案、包思想工作、包稳定)责任。
五是反馈结果。对易诱发集体、越级访的信访问题,视情况采取张榜、会议(听证、民主评议)等形式公开调查结果;对署实名的信访举报件采取公开答询、信访参议等方式当面反馈调查处理意见,对信访举报人提出的不同意见和新的案件线索,视情况组织补充调查,并及时将调查处理结果告知信访举报人。
六是跟踪回访。及时了解和掌握信访人的思想动态,跟踪回访,进一步做好思想工作,了解或收集新的情况。对那些有实际困难的信访人,要多帮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用真诚感化他们。
自从实行“六步工作法”后,全县信访总量同比下降6.3%,重复越级信访比去年同期下降18.6%,98 %以上的村(居)实现了无重复越级访。(陈健 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