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都区纪委强化督查督办推进工作落实
盐都区纪委强化督查督办推进工作落实
今年以来,盐都区纪委办公室紧紧围绕上级纪委部署和委局中心工作,强化督查督办,力求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效能和确保政令畅通上下功夫,着力构建“平时检查、专项督查和制度巡查”的“三查一体”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协调和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促进了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围绕“三讲”目标,造浓督查督办的工作氛围
一是讲政治凝聚共识。我们始终以强烈的政治意识,以推动委局服务大局能力、职责履行能力、特色培植能力和自身建设能力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以思想政治建设为重点,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通过组教育培训、岗位目标承诺践诺等活动,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执纪执法能力、服务发展能力和工作创新能力。坚持以创新的精神、创新的理念、创新的思路、创新的举措和创新的办法,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为督查督办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根本保障。二是讲实效锁定目标。坚持实事求是,突出重点,客观公正和注重实效,紧紧围绕年初区纪委全会部署和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年度中心工作,强化督查督办在提高工作效能、推动决策落实中的重要作用,及时发现、协调和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始终把高质量完成区纪委全会落实的各项工作目标和上级纪委以及区委、区政府交办、批办的事项作为督查督办工作的重要内容,坚持做到批则必查,查则必清,办则必果,以督查督办的实实在在的成效,检验工作措施的落实水平。三是讲效率营造实绩。我们充分注重质量与效率的统一,并在反馈落实环节上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时效性,做到快办、快结、快反馈,有力促进了委局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在督查督办办理过程中,一方面注意吃透会议和领导批示件精神,明确承办单位,督办通知单,限期上报办理结果;另一方面及时进行跟踪和催办,及时研究解决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办理质量。特别是对上级转来的领导批示件,一律在第一时间,按办理要求、批示意见及时向有关部门转办催办,按期反馈办理结果,确保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突出三个“贴近”,落实督查督办的工作举措
一是贴近工作部署做好平时检查。对委局的年度中心工作,根据年初区纪委全会的工作部署,将全年7大类、24项重点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及措施任务分解到各室(工作室)和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明确了分管领导、主办协办、工作责任和完成时间等情况。每月初,结合各室自报情况,对照全年目标,提出当月时序任务和进展要求。重大的阶段性任务、领导临时交办的重大事项,及时深入到第一线督查督办,随时掌握事项的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制约因素,及时向委局领导汇报,保证督查督办能够有效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二是贴近重点难点强化专项督查。对委局确定的20项特色工作进行了责任分解,细化了各位牵头常委(局长)、各承办室(工作室)的工作职责。对一些情况复杂、难度大、政策难于把握的督办事项,如一些重点信访案件,往往涉及到多个部门、多个单位,单靠委局承办室的力量,难以及时有效加以解决,为有效预防有些问题久拖不决导致重越级访等行为的发生,由办公室主动牵头组织相关室(工作室)、邀请有关部门,一起到承办单位进行专题会办研究,提出办理的指导性意见,拿出办理的具体方案,做能现场解决的,立即加以解决;不能现场解决的,责成相关室根据会办意见限期予以解决。同时,着力加强对责任室工作情况的跟踪督办,确保疑难事项能够较好地办结。三是贴近执行有力推行制度巡查。按照市统一部署,根据《区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巡查工作实施办法》,制订《2012年度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巡查工作方案》,从6月份起在全区组织开展第二批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巡查。整个巡查分工作启动、组织自查、巡查准备、驻点巡查和汇总反馈五个阶段。8月底,召开了全区反腐倡廉制度执行驻点巡查工作培训会议,对2012年度反腐倡廉制度执行驻点巡查工作的制度、内容、方法、步骤以及基本要求等进行专题培训。目前,对新区、区法院及区国税局等15家单位驻点巡查工作已基本结束,即将转入汇总反馈阶段。区纪委办公室将在各小组巡查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巡查报告,上报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纪委,为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纪委工作提供基层一线依据。
三、抓实三个“关键”,提升督查督办的工作成效
一是狠抓办理时效。“三查一体”方案明确规定督查督办人员对已转交承办单位的事项,要明确办理时限,经常跟踪监察,督促按期办理;对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的,及时催办。我们对已交办的每一项督查督办事项,除采取电话催、下去督、会议促的“催、督、促”办法外,还建立了办理进展、办结情况月报等制度,每月、每季度将所有督查督办事项办理情况进行梳理,汇总成表,向委局领导作出综合报告,再根据领导意见,针对薄弱环节,提出有针对性的办理建议,及时反馈给各承办科室(单位)。通过一系列督查督办措施的有效落实,有效提高了督办事项的办理时效。二是狠抓办理质量。对每一项督查事项,我们始终严把“三关”:即把好法纪关,督促各室(工作室)、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严格按照法纪条规办事,不得徇私舞弊;把好材料关,要求承办室(工作室)及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办结后上报的材料齐全规范,符合要求,以便及时供领导掌握情况、决策参考;把好回访关,对每一督查督办事项,坚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回访,避免出现反复。对比较重要的督查事项,不仅做到严把“三关”,还采取办公室人员全程参与的方法,及时检查提醒,着力提高办结质量。三是狠抓处理落实。每一项督查督办结束后,工作人员实事求是地将督查情况向区纪委常委会或委局相关领导汇报,并及时向呗督查单位反馈。对于督办的事项,坚持“三不放过”,即:达不到办结要求的不放过;领导不满意的不放过;群众不满意的不放过。切实严明工作纪律,强化工作问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任务完成较差或工作存有过错的,由区纪委常委会或委局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或通报批评。
四、筑牢三项“保障”,构建督查督办的长效机制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对督查督办工作的领导,制定了督查督办工作相关制度,出台《“三查一体”工作方案》,紧紧抓住加强工作、改进工作作风和提高服务效能三个关键,明确督查督办的指导思想、基本形式、实施步骤和相关要求。形成了以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长为负责人的组织机制和领导体制,明确办公室和相关职能室的督察督办工作职责,指定专人负责督查督办工作资料的收集汇总工作。在委局班子会,室主任月度工作例会和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上通报督查督办事项的成效和进展情况,利用报纸、网络、简报等宅提,加强督查督办的舆论宣传,着力强化督察督办工作的组织推进机制。二是明确工作责任。对于需要督查的重大事项,办公室的同志都先行碰头研究,拟定交办方案。如每年年初,我们根据区纪委常委会议形成的决议,将委局各室(工作室)和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全年应完成的主重点工作项目制作成一览表,明确每个项目的责任领导、责任室(单位)、完成时限和标准要求等,然后报分管常委(副局长)和副书记审定。分管领导批示后,迅速下达《交办通知书》,交待清楚办理什么事项,应达到什么要求,什么时间办结上报等,并写明交办依据和理由。为克服和防止决而不行、扯皮推诿、掣肘内耗等软弱涣散现象的发生,对区纪委常委会形成决议的每一事项,都安排专人根据交办方案进行跟踪督办,进行动态监控,便于领导及时掌握情况,确保常委会各项决策能够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三是形成推进合力。在组织平时检查、专项督查和制度巡查的基础上,我们还将适时组织年终专项督查,对照年初目标任务,结合平时督查督办情况,进行量化节分考评,同时,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考评结果作为委局各室(工作室)、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及纪检监察干部年终考核、评先奖优、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连续考核名列前茅的,提出提拔重用建议;对考核情况不好,督查中屡遭批评,日常工作表现不佳的,建议委局领导对主要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必要时建议区纪委常委会向区委提出调整、交流意见。
今年以来,区纪委办公室先后对委局年度重点特色工作,各地、各部门内控机制建设情况,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创新特色工作等开展专项、专题督查88项,办结85项,办结率97%,编发《要事反映》7期,《督查专题汇报》11期,较好地发挥了督查督办职能,受到了委局领导的肯定和其他各室(工作室)的一致好评。通过督查督办,在推进重抓工作落实的同时,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增强,委局各项规章制度得到了进一步贯彻;全系统干部职工勤廉履职能力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大幅提升。1-10月份,委局累计立案查处违纪案件86件,其中科级干部5件,万元以上经济案件15件,百万元以上3件,移送司法机关8件,没收非法所得49.4万元,挽回经济损失2460万元;主动帮助企业组织要素、解决问题、协调资金、开拓市场,委局19名科级干部走访挂钩企业106次,帮助解决问题61个、招聘用工340多人、协调资金670多万元、联系订单500多万元。(耿立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