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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都区严把四个环节开展“勤廉指数”测评

盐都区严把四个环节开展“勤廉指数”测评

    盐都区把深入开展“勤廉指数”测评,作为考量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成效,督促基层干部更好地履行职责的重要方法,重抓关键环节,统一部署,严密组织,确保实效。
    一是严把考核测评关。各镇、村根据村级“勤廉指数”测评客观指数调查表和主观指数调查表分别认真组织测评。客观指数调查表由镇纪委会同农经、民政、信访等有关专业部门对照年度目标任务,客观考核指标数据完成情况进行调查,主观指数调查问卷由镇纪委按比例向有关干部群众进行问卷调查,测评结果由镇纪委牵头汇总,并根据指标的得分和权重计算出各村“勤廉指数”最终分值。区纪委农村纪检监察工作室分片巡查、督查指导。
    二是严把结果反馈关。把“勤廉指数”测评作为了解村情、民情、廉情,检验工作成效的重要手段,通过“勤廉指数”测评收集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查找不足,由各镇将测评结果和意见建议及时反馈到各村居,并就测评中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意见。
    三是严把落实整改关。村居召开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和村民委员会、村监督委员会专题会议,针对镇(区、街道)提出的整改意见,研究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间进度,责任落实到人。整改情况及时公示,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监督纪检监察工作室、镇纪委、村监督委员会对“两委”整改情况实施同步跟踪督查。
    四是严把结果运用关。村居全面研究、逐项分析测评结果,将其作为改进工作、改善服务的重点内容。镇(区、街道)充分发挥“勤廉指数”测评的导向作用,将测评结果作为评价“两委”工作、兑现村居干部考核报酬及评比“勤廉示范村”和“勤廉村干部”的重要依据,进行通报表彰和奖励,并将测评结果和整改情况报区纪委备案,作为解决全区面上普遍性问题,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依据。(李洪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