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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都区“三个突出”强化机构编制管理

盐都区“三个突出”强化机构编制管理

    一是突出总量控制。按照“总量控制、优化结构、提高效能、服务发展”的原则,做到“三个严格”:严格控制机构升格,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严格按法律法规和规定程序办理机构编制事宜。二是突出动态管理。按照精简统一、调优效能、动态平衡的基本原则,控制总量,盘活存量,实现机构编制动态管理。努力实现机构编制资源优化配置和使用效益的最大化,最大限度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三是突出监督问责。加强机构编制审核审批和监督管理;进一步理顺和规范各部门之间职责关系,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对违反编制管理的单位和主要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逐步建立机构编制与组织、人社、监察、财政等部门的综合约束机制。(耿立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