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都区切实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
盐都区切实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
自中央出台《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以来,该区将贯彻规定要求作为凝聚党心民心工程,结合省市要求,按照“风气要正、作风要实、干部要干”的要求,深入分析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明确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目标措施。各地、各部门单位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要求,全区纪检监察组织把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区委“十项规定”落实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形成了全区上下齐心协力,部门之间协同配合的工作合力,全区机关作风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完善“三项机制”,夯实作风建设基础。一是完善学习教育机制。根据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部署和岗位需要为导向,针对不同群体开展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学习培训活动,着力提升党员干部能力素质。邀请专家学者授课辅导,有计划地组织领导干部脱产学习和外出考察,扎实推进干部在线学习教育,促使干部在干中学、学中干,切实提高党员干部工作能力。通过举办知识竞赛、演讲比赛、读书征文、精品图书推荐等系列活动,在机关内部营造重视学习、崇尚学习的良好风气。二是完善实践锻炼机制。推动机关干部服务群众常态化、制度化,完善一个项目、一套班子、一名区领导、一抓到底的“四个一”工作机制,形成“一条线抓到底,一个班子抓到成”的工作格局。全面推行工作现场会办、现场交办、现场督办制度,切实做到领导在一线指挥、决策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严格落实乡镇领导干部驻镇工作制度,严禁乡镇领导干部“走读”行为,大力推进机关干部“驻村夜访”、开门接访和带案下访等活动。三是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常态化组织开展作风建设和效能监督,重点围统产城融合、城乡统筹、园区建设等区委政府重点工程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依靠创新驱动激发内生活力,加强对新特产业、高效农业、服务经济、社会管理、民生改善和党的建设方面加强监督。聘请新闻记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等为作风监督巡查员不定期开展暗访,定期组织作风建设巡查,强化民主评议区直机关和民主考评基层站活动,着力规范党员干部行政行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二、突出“三个狠抓”,强化作风建设举措。一是狠抓作风养成。从细节处狠抓党员干部作风养成,结合年度目标责任,从学风、工作纪律、工作作风、思想作风、领导作风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制定严格具体的惩处措施,通过对上下班纪律、车辆管理、办文办会、公务接待等基础方面的明察暗访,对全区纪律作风建设进行重点巡查和阶段性督查,对违反有关规定的部门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并实行实名曝光。二是狠抓能力培养。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效能建设的各个层面,把行政问责作为转变干部作风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连续三年组织开展“创星级、树品牌”主题活动,着力提升机关服务品牌质量,紧紧围绕“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目标,开展“庸懒散奢”专项整治。进一步健全部门单位岗位责任,对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在工作职责、工作效率,勤政廉政等问题进行动态问责,促进党员干部工作作风持续转变和机关效能不断提升。三是狠抓服务创新。推行“一线工作法”,不断强化一线服务理念,切实提升党员干部服务发展能力和工作创新能力,着力锤炼一支敢打硬仗、善打硬仗、打赢硬仗的党员干部队伍,以新一轮“创新争优”为抓手,在全区开展“比发展、比服务、比贡献、比作为”活动,带动作风的转变,力争在全区涌现出一批“干事业有激情,干工作有热情,待群众有真情”的“三情干部”和“思想品德好、创新能力强、群众反映好”的“三好干部”。
三、建立“三项制度”,确保作风建设成效。一是专项报告制度。坚持一手抓作风制度的建立完善,一手抓制度的贯彻执行,强化事关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等制度,建立健全廉政档案信息化系统。全区科级以上干部根据根据作风建设有关规定,每季度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一次书面报告,每半年举行一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推进以“三公”经费使用监管等事关作风建设的重点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巡查,充分发挥行风监测网收集信息渠道作用,加强对重点领域行业风气的动态监测。二是专项监督制度。区委成立作风建设领导小组,由区纪委牵头、区委办、政府办、组织部、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抽调工作人员,专职督查区委、区政府部署的作风建设措施落实情况。坚持电话、来访、来信、网络“四位一体”,确保信访举报渠道便捷顺畅,加大落实作风建设规定明察暗访力度,组织专门人员负责转办、回复、督办、调查、问责各环节相关工作的跟踪落实。同时,赋予督查组既管事、又管人的权力,对在督查工作中发现的思想认识不到位、态度不端正的干部职工,督查组有权先对其先停职后再处理。根据督查情况及时发布《督查通报》,去年底以来,区督查办针对工作推进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进展缓慢等,累计发布只批评不表扬的《督查通报》16期,有力激活了全区上下切实转变作风的自觉性。三是专项考核制度。科学评估作风状况,建立作风建设积分考核制度,通过即时评价、季度评价、集中评价、监督评价和专项评价等,对各部门单位作风建设情况进行量化排位,考核结果纳入全区目标绩效考核。制定《机关工作人员作风和效能告诫实施办法》,强化问责追究,明确问责追究的程序、范围和方式,2012年以来,因作风建设和效能问题累计问责19件51人,其中责令2个部门和1个村居作书面检查,诫勉谈话14人,书面检查29人,调离工作岗位3人,辞退2人,立案1件1人。实行作风建设问题一票否决,因作风问题被通报批评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加年度评先选优,受到纪律处分的个人当年一律不得提拔重用。(耿立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