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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湖区纪委“三抓”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亭湖区纪委“三抓”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近年来,亭湖区纪委加大信访监督力度,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一是苗头性问题抓预防。区纪委对涉及单位负责人违反《廉政准则》规定的苗头性信访问题,坚持认真排查,确定要说明的重点问题,规范处理程序,报区纪委分管领导签批后,交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纪委指定的要求进行详细说明,并向组织承诺对情况说明的真实性负全责。二是共性问题抓整改。对一些初查问题轻微,但群众反响不好的普遍性问题,及时落实专人进行跟踪督查抓整改。如区纪委先后对2名单位负责人因岗位调整借用原服务单位车辆单位问题进行纠正。为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明确由党风室牵头对近年来职务变动的单位负责人的用车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清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是重点问题抓查处。对个别问题严重,经调查事实存在且已触犯刑律的问题,坚决查处不手软。近年来,区纪委先后对2名科级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请托人的房屋,以及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房屋的问题进行了查处,并移送司法机关作进一步调查处理。(亭湖区纪委信访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