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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都区民政局“组合拳”管好用好“养命钱”“救命钱”

盐都区民政局“组合拳”管好用好“养命钱”“救命钱
 
    为严格管理、规范使用民政资金,确保广大民政服务对象的“养命钱”“救命钱”专款专用。日前,盐都区民政局结合参与全区开展的“强化执纪为民理念,建设人民满意机关”学习实践活动和在执法监察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资金管理的通知》,以四项硬性制度打好全区民政资金管理使用的“组合拳”。
    一是所有民政资金的分配使用须经集体研究。该局把民政资金管理与使用是否经过集体研究作为开展执法监察的主要内容,并作为拷量各镇(街道)民政资金的使用是否规范合理的主要依据,确保全区所有民政资金分配使用都经集体研究通过,及时纠正违规使用民政资金现象,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是对民政资金的分配使用实行区、镇两级备案。局纪委(监察室)和计财科对资金量大、容易出问题的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在加强监管、建立预警机制的基础上,在局机关建立相应的备案制度,做到监管到户、到人,以形成监管完备、上下互动的民政资金监管体系。
    三是加强民政资金的跟踪监督。该局明确纪检和财审人员加强对民政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民政资金实行跟踪监督、动态检查全覆盖。不仅按时监督重大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而且定期对上一年度民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结果分别汇总上报上一级业务处室、计财处或监察室,以扩大跟踪监督成果。
    四是坚持民政资金专款专用。严格执行民政资金管理与使用规定,对民政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项核算,确保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挪用。同时,积极向各级党政领导就民政资金使用原则、范围和程序等内容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以进一步规范各级领导干部对民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行为,确保专项资金管理到位,使用规范,不出任何差错。(夏国宝 姜正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