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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都区检察院“五抓 五确保” 扎实开展党务公开工作

盐都区检察院“五抓 五确保” 扎实开展党务公开工作


     近年来,盐都区检察院大胆实践和积极探索党务公开工作的有效途径,通过党务公开,带动促进了检务公开,进一步规范了检察执法权和党组织的权力运行,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了检察干警的廉洁自律和公正执法能力,高效推动了检察业务工作全面发展。党务公开工作受到区委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2011年初该院被区委确认为党务公开工作示范点。7月21日下午,区委副书记顾其斌、区纪委书记方仕德等区领导和全区各镇、街道、区直部门分管纪检工作领导同志60余人到该院视察检查,对该院党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在实际工作中,该院具体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组织,确保公开及时到位。该院专门成立了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永娣同志担任组长,党组副书记、院党总支书记朱国和纪检组长宗友林担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和科室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实现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并制定实施了有关《党务公开制度》,对指导思想、公开原则、工作目标、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和相关制度建设作出了明确要求,保障了党务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及时性。
    二是抓重点,确保公开全面具体。该院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科学确定了党务公开的内容,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凡是本单位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进行公开。重点公开关于全局和中心工作、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内容。在全局和中心工作方面,公开党建工作的决定、决议,以及涉及广大党员切身利益的决策;在思想建设方面,公开中心组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和主题活动安排等;在组织建设方面,公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职责,干部选拔任用的方式方法及任用前的公示情况,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情况,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等;在作风建设方面,公开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情况等;在制度建设方面,公开党内制度规定的各项办事程序和工作要求,健全完善党内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制度等情况。
    三是抓创新,确保公开透明有效。专门组织技术人员对检察院的内外网站进行了改版升级,实行网上公开。在检察局域网上专门设置了“党务检务公开”专栏,对党组织设置、领导分工、党务工作人员职责、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总结等内容,及时通过院局域网公布;同时充分发挥网络快捷、直观的优势,开设“都检动态”专栏和“检察简报”专栏,以发布信息、简报、情况反映等方式及时反映党建工作动态。实行展板公开,对人事任免、评先表彰、办实事承诺等情况,采取党务公开展板的形式公开。实行电子屏幕公开,将检察工作职能、办案流程、办事指南、规章制度等内容,利用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触摸屏进行公开,让前来办事的群众和人员一目了然。实行会议公开,对院党组的重大决策,采取院务会、全院干警大会等会议通报的形式公布。实行专项公开,对需要调查的情况或需要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采取发放调查问卷、开座谈会、个别走访等形式公开公布。
    四是抓机制,确保公开规范有序。建立预公开制度,院党组、党总支在决定或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前,公开初步方案,在充分吸纳党员群众意见后,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再正式向外公开。建立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对党员群众围绕党务公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专门在内、外网上设置“检察长信箱”,落实专人搜集整理,认真研究,并及时反馈。建立党务公开评审制度,党总支认为需要公开公布的情况,在公布前需报院党组研究和区机关党委批准,各支部认为需要公开公布的情况,在公布前需报党总支备案。
    五、抓结合,确保公开联系实际。该院紧密联系检察工作实际,增强党务公开和检务公开工作的有机结合。年初多次召开党组会、院务会、干警会,传达学习各级关于党务检务公开的有关文件、精神,不断提高全体干警对党务检务公开工作的认识。专门投入一定资金,对涉及检察工作职能、检察机关直接受案范围、立案标准、申诉须知、举报须知以及被害人、证人、嫌疑人的权利和义务、检察工作纪律等方面的内容,印制《检务公开手册》3000余册向群众发放;制作了检务宣传展板6块在盐都法制广场等地展出。各科室对涉及的主要业务和工作流程公开上墙,自侦部门在办案中实行询问证人、讯问嫌疑人“告知书”制度,公诉部门推行“告知卡”制度,增强了执法透明度和执法亲和力,最大限度地保障群众对执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了“阳光执法”。(刘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