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都区检察院“四个结合”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
盐都区检察院“四个结合”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
近日,盐都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组专门下发通知,结合该院近期班子成员分工调整、中层干部职务变动和普通干警岗位变化情况,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一次岗位职责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
通知要求,各部门负责人要组织召开本部门干警会议,认清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的重大意义,并针对本部门工作过程中容易诱发廉政风险源点,建立以岗位为基础、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部署开展查找廉政风险点及防控工作。全体干警要积极参与,根据各自岗位职责的不同特点,扎实排查廉政风险,认真制定防控措施,自觉主动予以落实。通过廉政风险防范,实现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廉洁执法与公正执法、自律与他律的有机结合,实现对权力运行的全程监督。
为使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取得实效,通知要求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贯彻全国检察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廉政准则》经验交流会议精神相结合,按照中央纪委和高检院部署要求,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二是与绩效考核工作相结合,把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各个重要环节和重点内容予以分解、量化,纳入年终考核体系进行考核。三是与检务督察工作相结合,将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纳入检务督察工作范围,确保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持续扎实开展。四是与执法档案廉政档案工作相结合,将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情况记入干警执法档案和廉政档案,提高干警廉洁自律意识,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刘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