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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都区三项措施建立失地农民利益保障机制

盐都区三项措施建立失地农民利益保障机制

    近年来,随着大市区城市和工业园区建设步伐加快,土地征用规模的逐年扩大,失地农民越来越多。该区积极探索建立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解决被征地人员的后顾之忧;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围绕失地农民保障问题,在足额发放安置补偿款的同时,加强了对被征地农民的就业指导、困难救助,并初步探索建立了三项保障机制。一是实行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民政部门每年对全区的失地农民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把因失地而失业,失地而致贫的农民及时纳入统一管理,对符合条件的失地农民办理最低生活保障给予援助,切实保障了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二是鼓励失地农民参加农村养老保险。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的原则,根据各村实际情况,组织村民投保,给予困难群众适当补助,循序渐进,逐步做到全覆盖。三是探索建立村(居)集体保障机制。依靠村(居)集体力量除发放福利和老年生活补助金等方式外,重视农民就业培训,增强造血功能,探索解决失地农民生活保障问题长效机制。(耿立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