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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都区“四项制度”规范村级党务村务公开

盐都区“四项制度”规范村级党务村务公开

    一是民意重询制度。凡涉及镇、村全局性、根本性的重大问题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热点问题,在公开前,必须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组织专人整理汇报,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二是情况通报制度。每次公开前,必须提前一周将公开的时间、地点、内容等用村广播通报或公示。三是公开评议制度。在公开日期间,允许村民对热点难点问题的办理情况、村领导班子和干部的工作情况等进行评议,形成互动格局,利于工作的改进和完善。 四是教育培训制度。通过举办专题讲座或培训班等形式,就如何搞好党务村务公开,定期对主办人和群众代表专题教育培训,不断增强干群的责任意识和议事能力。(耿立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