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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都工商局以“学分制”创新岗位廉政教育

盐都工商局以“学分制”创新岗位廉政教育

    该局在全系统党员干部中推出“廉政教育学分制”管理;通过学分管理,调动和激发党员干部廉政学习的内在动力。
    一、廉政教育学分制的内容
    廉政教育学分由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两部分组成。 “必修学分”是指完成区局级以上单位主办或认可的单位承办的各类包含廉政教育内容的培训课程和相关学习教育活动而获得的学分。如参加区级以上廉政警示教育、廉政讲座、廉政知识辅导培训、廉政知识考试竞赛等活动。“选修学分”是指完成各基层分局、科室自行组织或规定的自学内容,干部个人根据自身及岗位工作实际需要,自主选择学习的课程而获得的学分。其包括自学、讨论、讲座、推荐廉文、廉政作品、发表廉政论文、撰写廉政体会文章等。
    二、廉政教育学分制的组织
    区局成立实施“廉政教育学分制”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局人事、监察等部门组成办公室,负责学分制教育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实行分级考评打分,局领导小组对局机关工作人员和乡镇分局负责人打分,分局工作人员由分局自行打分,报局领导小组备案,局党组、纪检组监督各分局廉政学分制的组织实施。
    三、廉政教育学分制的考核
    “廉政教育学分制”的考核实行痕迹百分制考核方法,分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年中考核和全年考核。针对干部个人的学习表现、参与过程和学习效果等情况,将廉政教育学习签名本、学习笔记、心得体会、廉文刊用等资料作为考核依据;个人廉政教育获得学分情况作为局系统党务公开的内容在一定的范围内予以公布。个人年度低于100个学分以下,除要求补学外,年度考核不得被评为优秀;科室、分局负责人学分低于100分的,所在科室或分局不得评为先进单位。
    四、廉政教育学分制的成效
    “廉政教育学分制”突出个性化教育学习要求,使教育的对象更加体现不同岗位的特色要求,注重互动性,使教育的方法从灌输式走向互动启发式交溶的方式,更有贴近性,易被接受和选择,更加贴近干部个人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体现规范性,把岗位廉政教育作为干部个人的必修课,纳入干部个人日常教育管理的重要内容,更加体现廉政教育的刚性要求。全系统廉政学习意思进一步增强,促进了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在今年区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巡查工作中,受到了区纪委的好评。(耿立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