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都区纪委以“四有”要求,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创新
盐都区纪委以“四有”要求,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创新
该区纪委以创新的思想、创新的举措积极谋划2012年纪检监察创新工作,常委会要求对新一年创新工作严格实行“项目化管理”,认真落实“四有”要求,保证纪检监察创新工作确有成效。一是有鲜明主题。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及历次全会、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要求,在全力服务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上下功夫,要以纪检监察工作实实在在的成效,服务全区80万百姓福祉。二是有本地特色。要吃透“上情”认真领会上级要求,将创新的着力点放在上级的要求上来,要掌握“下情”将触角放在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上。要把上级精神具体化,基层实践典型化,外地经验本地化,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同时坚持目标和载体并重。三是有组织责任:区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分管常委牵头重抓,相关职能室和人员具体实施,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创新领导工作机制,严格序时进度,明确责任和主办人员,定期进行总结回顾,年中要进行进度督查,年终进行考核奖惩。四是有活动成效。要适时安排经验交流会,或成果观摩,,每项创新工作形成专门台账,专人负责、及时更新、准确记录、保存完好。推动创新工作既有点上突破、线上延伸、面上拓展,更要有一批实实在在的成果,带动一批问题的解决,形成具有一定推广价值的经验做法。(耿立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