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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都区建立三项机制,严管党员干部赌博行为

盐都区建立三项机制,严管党员干部赌博行为

    一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办案合理。成立由区纪委、公安、检察、法院及监察等部门组成的严管党员干部涉毒、涉黄、涉毒领导协调小组,实行线索共享和案例通报制度。公安机关在公安机关在禁赌工作中,查处党员干部受到治安处罚以上或利用职权对查处工作进行干扰或为赌博活动提供保护的,及时函告区纪委,并提供相关案件材料,由区纪委按有党纪条规,予以先行免职,然后实施处理。
    二是建立研讨分析机制,推进源头治理。区纪委定期牵头和公安、检察等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通过对在手或既往的赌博案件进行研讨,分析案发的成因和行为后果的研究,探索制定预防党员干部涉毒、涉赌、涉黄的有效机制,做到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教育,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予以治理。制定出台《盐都区严禁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的规定》,增强制度的保障与威慑力,从源头上有效防范党员干部赌博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是严格责任追究机制,确保令行禁止。制定《盐都区严禁党员干部参与赌博规定实施办法》对公安机关查处的党员干部赌博案件,或群众举报查实的党员干部赌博案件,一律给予就地免职,然后视情节轻重再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同时,加大对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案件的信息管理和查处程序进行细化,对隐瞒不报、拖报漏报、压下不查、查而不处等行为,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去年以来,全区累计对参与赌博的24名党员干部进行了立案查处,其中党政纪处分16人,没受违纪款项12万余元。(耿立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