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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都区严把三关,构建全方位干部选拔监督体系

盐都区严把三关,构建全方位干部选拔监督体系

    一是强化任前监督,严把干部素质关。在坚持乡科级干部任前公示、任职试用期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区情实际,制定实施《盐都区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任前审核和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要求各镇(区、街道)、区直部门单位管理的股级干部,在报区纪委备案和区委组织部进行任前审核后,方可进行任前公示,前移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关口,把好“入口”关。在乡科级后备干部选拔培养过程中,全面推行“双推、双考、一公示”,进一步提高后备干部选拔透明度和民主程度。二是强化任中监督,严把干部警示关。通过警示教育大会、民主生活会等强化对领导干部警示教育;针对少数干部在工作中出现的失误或在工作、生活中出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由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对其进行任中提醒谈话或诫勉谈话; 制定《盐都区科级单位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和《盐都区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完善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 述职述廉评议等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政诫勉谈话,并将廉政情况录入廉政档案。三是强化任后监督,严把干部联审关。在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检查的基础上,制定出台《盐都区党政领导干部“三责联审”实施办法 》、《“一把手”四不直接分管办法》、《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办法》等,加大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用人权、用财权的监督检查,并对联审情况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开,明确前后任期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 进一步深化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四是强化全程监督,严把信息关。制定出台《盐都区干部监督信息沟通交流办法》,强化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等干部监督职能机关的协调配合,增强监督整体合力。特别是在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中,区纪检、组织人事、审计、公检法及监察等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征求意见,有效地避免了选人和用人上的失误。此外,还充分发挥干部监督信息联络员队伍的作用,把好干部动态信息关,通过定期召开座谈会和汇报会等形式,扩大干部监督信息来源。(耿立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