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都区纪委采取措施提升案件质量
盐都区纪委采取措施提升案件质量
一是加强案件审核把关,确保案件质量和效果。始终牢记要确保案件质量,严格按照“二十四字”办案基本要求和案件审理工作基本程序审核案件。把事实、证据、定性、量纪、手续、程序作为审核重点,把办案措施的使用和涉案款物的处置是否合法作为审查重点。一般案件严把程序关,疑难案件严把定性关,基层案件严把协审关,涉刑案件严把处理关。保证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要把提高办案工作的综合效果贯穿于案件审核工作的全过程,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正确把握政策。二是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促进基层案件质量上水平。针对基层案件“有数量,低质量”的问题,我们将通过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努力使案件质量稳步提升。2012年3月初,我室制定了《基层案件质量考核办法》,各工作室所办的党政纪案件移送基层审理小组审理前,由区纪委审理室根据考核细则对案件检查部分质量进行评定;基层审理小组审理结案后,再由区纪委审理室根据考核细则对案件审理部分质量进行评定;年度案件质量检查时,平时考核占70%,年终考核占30%。(都纪审)